理论教育 股权转让的免税政策探析

股权转让的免税政策探析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免征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股权转让的免税政策探析

1.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股权转让不征收附加税

由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所以按照流转税计税的附加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www.daowen.com)

4.股权转让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股权转让,作为股权的实物表现形式的房产地产一并转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三条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二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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