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债务重组方案

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债务重组方案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师答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债务重组方案

学员提问:甲建筑公司是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长期建筑承包商,截止到2011年年末,乙公司拖欠甲公司工程款共计2000万元。假设2012年7月16日,甲、乙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债务转为资本,乙公司重组前的实收资本为9000万元,经过评估机构评估,每股公允价为1.20元,甲公司的债权转为资本,乙公司转股后的实收资本为10 000万元,甲公司占10%,即100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为12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作出让步800万元,乙公司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后,当年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应当怎样进行纳税处理?

老师答疑: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www.daowen.com)

《通知》规定:“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可以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通知》的这项规定,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人的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实收资本(股本)的计税基础以原债务的计税基础确定。第二,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权人的股权投资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重组损失,实收资本(股本)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