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学员提问:我公司为了树立企业形象,促进房产销售,为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定做了西装,要求售楼部的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在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时,税务人员认为,我公司为员工定做的西装档次太高,属于职工福利,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而且,要求我公司将西装折成现金,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公司为售楼部人员制作的工作服可否在税前扣除?
老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www.daowen.com)
你公司为售楼部工作人员配备的工作服确属因为工作需要,至于工作服的标准税
法没办法作统一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作服的档次会逐渐提高,劳动保护费
税前扣除的关键点是确因工作需要和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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