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管理费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管理费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内部机构之间支付的费用,包括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此项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内部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因此,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开具的内部收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管理费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学员提问:根据总公司的安排,我公司的财务部兼管了一个即将破产的关联企业A公司的会计核算,每月A公司给财务部一些补贴,我公司应当如何处理?另外,我公司为了明确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职责,划分核算单位,分公司之间使用房产采取租赁的形式,内部开具的租赁收据可否在税前扣除?

老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此项规定包括两重意思:

(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扣除。企业(独立法人)之间直接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扣除,如果能够证明提供了真实管理劳务,购、销双方均应按独立交易原则确认管理劳务的购、销,分别确定劳务收入和成本。(www.daowen.com)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财务部代A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应当签订合同,你公司按收费金额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可以凭发票在税前扣除。

(2)企业内部机构之间支付的费用,包括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此项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内部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因此,内设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开具的内部收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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