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未扣除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方案分析

未扣除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方案分析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2012年汇算清缴期间甲公司已经把这笔资产损失专项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未扣除的资产损失:税务处理方案分析

学员提问:

甲公司有一台2004年1月购入的设备,原价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不留净残值。由于该设备耗能大、效率低,2009年1月经专家鉴定,提前报废,购置新设备替换,形成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万元。由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对滞后,使得该项损失未能在当时扣除。在2012年汇算清缴期间甲公司已经把这笔资产损失专项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请问,2012年汇算清缴时应当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老师答疑:

《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2009年,该设备提前报废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100000

累计折旧 100000(www.daowen.com)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012年汇算清缴期间,根据税务总局第25号公告,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补正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的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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