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正确归集成本项目实际发生额的具体方法介绍

正确归集成本项目实际发生额的具体方法介绍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在开发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经工程部、预算造价部审查同意之后,施工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发票,财会部凭以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

正确归集成本项目实际发生额的具体方法介绍

(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的核算。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拆迁补偿支出、农作物补偿费等,对拆迁旧房收回的残值应当冲减有关成本。对于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应该取得合法凭证,及时入账。对企事业单位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计入成本;对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应当与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一一对应,金额相符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计入成本。委托施工企业拆除的建筑物应及时与施工企业进行拆迁工程决算,取得发票可以计入成本。

(2)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的核算。这两个成本项目由于涉及与勘察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建筑安装等多个部门的工程决算,应当及时决算、取得发票,据以入账。

(3)开发间接费,一般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设立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的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计入开发间接费,不得预提。

(4)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核算。如果公共配套设施能够单独与施工企业结算,取得“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其成本可以直接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中。公共配套设施还要分配承担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将这些共同成本和间接成本分配计入公共配套设施费后,再根据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或转让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属于房地产企业自用的转作“固定资产”,如果属于对外出售的或经营的转作“开发产品”。如果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计入有关可售面积的成本中。这种成本核算方法会计上称其为“交互分配”。(www.daowen.com)

如果公共配套设施费不能与施工企业单独结算,而是与其他房产统一结算,则将结算的工程款先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待工程验收之后再由预算造价部计算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成本,从“建筑安装工程费”转入到“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科目,等待二次分配。

(5)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在开发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经工程部、预算造价部审查同意之后,施工企业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发票,财会部凭以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最终工程决算有两个难点:一是工程决算的滞后性,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工程决算比较拖延,为防止工程久拖不决,房地产公司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加入涉税条款:“工程验收之后,施工企业(乙方)应在30天内提供工程决算书。工程决算书经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审查同意之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建筑业发票。否则,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二是“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发票不是按开发产品的类别开具的,而是针对全部工程的,财会部无法按成本核算对象记账,只能综合性地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待工程验收合格、取得工程决算全部发票之后,由工程部、预算造价部按事先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分类,计算各类房产的建筑安装费用,再由会计部门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分配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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