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商品房自用于职工食堂,没有发生转移和承受行为,不交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把自建的商品房用做职工食堂,属于用于职工福利的范畴,下面两个税种应当按视同销售处理:(一)自建房产用于职工福利,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二)自建房产用于职工福利应交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www.daowen.com)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但是,自建的房产用于职工福利,税务机关一般不会如上述办法征税,是否纳税,请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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