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是否征收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是否征收契税?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知》中所讲的“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不是指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非货币资产去投资注册新的公司,而是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给现存公司。《通知》还规定,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是否征收契税?

学员提问:我公司准备用一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及建筑物投资设立一家新的全资子公司,土地及房产原价4000万元,经评估机构评估,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请问,这项交易是否缴纳契税?怎样操作可以降低契税的税负

老师答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但是,《通知》中所讲的“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是指现存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通知》中所讲的“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不是指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非货币资产去投资注册新的公司,而是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给现存公司。以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投资新公司,受让方应当征收契税。所以,你公司以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缴纳契税。(www.daowen.com)

如果你公司先用货币资金注册一家新的全资子公司,然后再把土地、房屋权属划转给这家子公司,就符合财税[2012]4号文件的规定,可以免征契税了。

《通知》还规定,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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