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在商品房地下的车库、商铺等,实际是利用基础设施建造的建筑物,规划部门不确认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一般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建在商品房地下的建筑物不应承担土地成本,也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成本应当由计算建筑面积的地上商品房来分摊。
学员提问:建在商品房地下的建筑物是否承担土地成本?
老师答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8号)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www.daowen.com)
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称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是指地上是广场或绿地等,在地下建成的车库、娱乐城、商业街等建筑物,这样的建筑物实际上占用了土地,一般都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此,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在商品房地下的车库、商铺等,实际是利用基础设施建造的建筑物,规划部门不确认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一般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建在商品房地下的建筑物不应承担土地成本,也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成本应当由计算建筑面积的地上商品房来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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