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房地产企业收取购房定金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收取购房定金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产称为“卖楼花”。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所以,贵公司虽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所收到的购房定金属于预收款性质,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收取购房定金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学员提问:我所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的住宅小区,地理位置较好,设计新颖,现在正在施工建设,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有些购房者已经与我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预交了“定金”,请问,我公司所收到的购房定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老师答疑:

你所说的情况,俗称“卖楼花”。“楼花”一词源自于中国香港,是指在建房产。如果把房地产公司建成的房产看成一个果实,那么,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楼房就可以看成会结出果实的一朵花,由此,引申出“楼花”,卖“楼花”,炒“楼花”。一般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产称为“卖楼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所以,贵公司虽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所收到的购房定金属于预收款性质,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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