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吉林省土地资源丰富、土质肥沃,土地总面积为1874万公顷,其中耕地达到三分之一,耕地面积达到699万公顷,人均耕地3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与世界水平大致相当,农田面积483.4万公顷。表3.17显示,2016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13028.2千公顷,吉林省占5021.6千公顷,位列全国第9位,占全国的4.44%。单位面积产量达到7402.4公斤/公顷,位列31个省(区、市)的第1位,每公顷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2000公斤。总产量达到3717.2万吨,位列全国第4位,占全国总产量的6.0%。可见,保证吉林省的耕地面积,就是稳定吉林省粮食产量,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
表3.17 2016年全国及各省(区、市)粮食产量
续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关于2016年粮食产量的公告www.stats.gov.cn
吉林省作为老工业基地,拥有较高的资源优势,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改善生态环境,可以针对吉林省的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以及流域水环境进行生态补偿,改善生态环境。
3.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吉林省处于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位置,在世界格局多元化的形势下,作为“一带一路”倡议中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吉林省正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再加之当前新一轮的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吉林省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生态补偿机制的提出,限制了环境的破坏,有利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步伐的加快,对于提升改造传统工业、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绿色环保产业、低碳减排高效工业、生态城市建设、第三产业等方面加速发展。可以说,吉林省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吉林省的整体发展、东北三省合作发展、国家协调有序发展,以及推动吉林省的对外开放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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