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结构调整幅度
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显著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度呈现明显的阶段和波动变化的特点。选取2003—2016年吉林省产业结构变化数据[2],利用Moore结构变化值测定吉林省产业结构变动高度,采用环比计算出的十年间吉林省各时期的产业结构变化值见图1.1。可以看出:2003—2016年,吉林省产业结构变化Moore夹角值达到8.92度,可以说东北振兴十年间,吉林省产业结构正在按专业化方向加速变动,其中,2003—2004年为东北振兴初期,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加大。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流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增加,二三产业发展比较迅速,产业结构有所优化;2005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变小。第二产业结构加重,且以传统工业为主,重工业比重大,第三产业结构缩窄;2006—2007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持续增长。第三产业比重维持在一定水平,而且金融、信息、技术、咨询等行业发展有所提升;2008—2009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降低。第二产业比重维持在较高水平,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010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呈现大幅上升态势。吉林省第三产业比重虽有所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大幅攀升,但第二产业已由原始的工业为主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转变,第二产业内产业结构向好;2011—2012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幅度逐渐降低。此时,吉林省产业结构仍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但调整的幅度降了很多。2013年略有回升,2014年由于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三次产业调整幅度再次下调,2015—2016年大幅提升,这与全国的调整趋势有所差别,全国从业结构调整幅度在2016年略有下降。但吉林省产业结构的整体调整幅度却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0度,表明吉林省产业结构依然有较大的调整空间,仍需进一步调整。
图1.1 2003-2016年全国和吉林省Moore结构变化值
由于Moore结构变化值和Moore结构变化度虽然能直观反映出产业结构的变化情况,但不能分辨产业结构演变中的方向及趋势的变化。为此,进一步测度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及速度。
(二)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通常,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是产业结构向高层次、高附加值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用产业超前系数来测算,其公式为:
其中,Ei表示第i个产业超前系数,αi是第i个产业的当期份额与基期份额之比,Ri是同期经济平均增长率。若Ei大于1,则表示i产业超前发展,反之,则表示i产业发展是滞后的。以2004年为基期,按照上述公式求得吉林省2005—2016年三次产业的结构超前系数,结果见表1.2。
表1.2 2005—2016年吉林省产业发展超前系数
从表1.2可以看出,2005—2016年十多年间,吉林省第一产业发展滞后,且其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同期,吉林省第三产业在2006年表现出了超前发展态势,随后持续滞后,但其所占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因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趋势有所减弱,至2015年已经实现小幅超前发展,2016年超前发展速度加快。在此期间,由第二产业的超前系数可以看出,第二产业是存在超前发展的,而且由于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持续增长,使其超前系数不断增加,但2015和2016年由于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二产业占比下降幅度加大,超前系数有所减弱。可见,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是明显的,产业结构已由“二一三”型转变为“二三一”型,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之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业所占比重依然持续上升,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但第二产业比重及其超前系数依然远大于第三产业,说明吉林省产业结构仍需持续调整。
(三)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速度(www.daowen.com)
测度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常用Lilien指数模型(Kuznets&Kaldor,1973)、Moore值测定法(西蒙,1978)和产业结构变动K值指标(靖学青,2008)等。此处运用Lilien指数模型,该模型是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作为指标来衡量产业结构调整,即利用劳动力在各产业间的转移来测定。其计算式为:
表1.3 2005—2016年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速度
其中,i代表三大产业,EMP代表每个产业的就业人数,TEMP 是总就业人数。据此计算得到的2005—2016年吉林省产业Lilien指数结果见表1.3。
根据上述数据显示,吉林省产业一直处于结构调整中,2007年开始调整速度加快,这与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有关。“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促使东北振兴战略向纵深推进,促使产业加快其转型速度。近两年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但依然远低于前几年[3],表明吉林省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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