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商扶贫路径保障常见的有规划保障、组织保障、考核保障、制度保障(见图5-6)。
图5-6 中国农村电商扶贫路径保障
(1)规划保障。为了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可以从进一步加快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多元协作机制出发,研究制订出针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整体规划。根据到2020年在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扶贫办以及各相关责任部门精准扶贫的每一项责任,形成详细的责任清单,避免扶贫任务重叠或者漏掉。
精准扶贫才能精准脱贫,应研究制订精准扶贫的任务完成进度计划,明确任务的完成次序,严格控制完成时间,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进一步研究制定社会参与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参与扶贫的重点与导向,科学指导社会资金和扶贫资源投向最需要的地方,避免扶贫资源的重叠或低效使用,提高扶贫开发资源配置与资金使用成效。
规划不仅仅具有保障作用,同时也具有指导作用,而且更应当侧重其指导作用。因为规划的时期一般都比较长,所以通过规划可以确保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性,确保精准扶贫工作不会因地方领导的更换而变动。
毕竟发展更多是由市场驱动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在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不确定性,使得发展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而不能使这些不确定性变成对产业发展的限制。例如,规划目标的制定应当更具一般性,具体目标上也应当留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具体的方式、手段等也不应当是排他性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规划发挥其保障和指导作用的同时,为市场留出更大的发展可能性空间。
当然,规划的时期较长,一般至少是三年,更多的是五年或十年规划。因此,规划的实施还需要具体的计划来推进。根据规划,结合具体的发展形势,制订出具体的计划,并且随着形势的变化可以做出适当的调整,使得工作的推进更符合市场发展要求,这是规划发挥其积极作用的重要一环,同时也使得规划为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发挥指导作用。
(2)组织保障。农村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的目标是扶贫,但是同时与各产业、各部门又有着紧密的关联。为了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组织机构做保障。
这样的机构不应限定于形式,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统一的方向和目标,实现对各种资源的灵活调配和综合运用。因此,根据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首先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部门或领导来协调领导,同时在多个相关部门中达成共识,构建灵活的沟通协调机制,如在各个部门中设置专职人员等,可以更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www.daowen.com)
(3)考核保障。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旨在激发不同行为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急需加快研制精准扶贫多层级考核评估体系,以及推进实施省、市、县精准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将实施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并贯穿于扶贫开发前期规划评审、中间过程评价、后期绩效评估的全过程,强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多主体、多层次与多目标性,创新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
在当前的政府工作方式中,考核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制度。农村精准扶贫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应当充分结合各部门现有的考核评估体系,尽量在不增加过多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对现有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加入电商的元素,使其尽量客观地反映实际工作的推进进度。考核目标的制定应当尽量符合当地的实情,且要有适当活动空间,不应由此迫使工作人员为实现不切实际的目标而做一些无谓的工作,甚至弄虚作假,这不仅利于工作的推进,甚至影响决策部门对形势的判断,进而形成错误的决策。
对农村精准扶贫来说,考核应主要从农村电商发展水平、电商对产业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贫脱贫效果这三个方面来展开:①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农村网络设施的完善程度、网络普及率、网络应用率、电子商务应用率、网销发展情况、网购发展情况、电商从业人数变化等方面。②电商对产业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产业总体发展形势(如产值增量、增速等)、企业应用率、电子商务销售额(或上行交易额)、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的发展变化(如网销占比、线下和线上销量的增速)等方面。③减贫脱贫效果主要包括人均收入变化、电商从业或相关人员的收入变化、脱贫人数、因电商而脱贫的人数、电商脱贫的返贫人数、精准扶贫的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
基于农村贫困化时空演进的自然、经济与社会规律性,重点推进贫困人口识别精确度、贫困人口退出认同度、精准帮扶群众满意度、扶贫政策落实精准度、贫困农户综合参与度、精准脱贫措施有效度的“六度”评估,引导营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良性协同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
(4)制度保障。完善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使扶贫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完善精准扶贫识别程序、联合帮扶制度、工作经费专项制度、效果评估机制以及监管机制等各项制度。精准扶贫也是一件艰巨的社会事业,必须统筹社会力量共同为之。从宏观层面上看,要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方式,整体推进扶贫工作。从微观层面来讲,要建立以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多元帮扶制度。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改革,优先在贫困地区典型县域开展政策试验和制度改革试点,激发贫困地区要素资源市场,使其释放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贫困地区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重视盘活贫困地区农村低效闲置土地,建立跨区域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减少扶贫项目土地使用限制。对精准扶贫过程中异地搬迁、光伏扶贫、危旧房改造等需要占用土地、占补平衡的建设项目,应在用地指标供给、规划调整、行政审批等方面予以特殊倾斜,确保扶贫建设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创新国家政策性银行机制,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基金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企业、农户的金融扶持力度,破解扶贫企业资金短缺、贷款困难的主要困境,取消公益性项目的基层资金配套政策。不断创新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扶持政策和实施模式,丰富金融信贷产品,建立完善的农户授信机制,让真正需要资金的贫困户直接获得无担保、无利息的贷款,做到金融扶持资金到户到人。
进一步创建和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商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精准扶贫保险种类,多样化投保档次,由贫困地区政府出资补助为特困人口购买新型农村医疗、养老保险。适应扶贫攻坚克难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为突发重大伤病、重大灾害或其他重大变故家庭提供救助。完善农村房屋、农业、畜牧等财产险和政策性保险,减轻或避免重大自然灾害对受灾人口的经济冲击。加快制定低保和贫困标准,出台贫困线、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实行贫困村分类机制化,结合国家级政策(例如,国家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分区、原环保部的生态功能分区等)整合资源,对不同类别的贫困村实施不同类别的脱贫支持政策,把“两项制度衔接”从户级层面扩大到行政村层面,在村级层面实行“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尤其是对列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和部分列入限制开发区的贫困村以保代扶,推行政策性帮扶措施从而实现精准扶贫。
【注释】
[1]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11-14/80621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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