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主要有两点:第一,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二,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利润分配的顺序,下面以股份制企业为例说明:
一是税前弥补亏损。国家规定,如果企业在5个连续年度内有尚未弥补的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税前补亏只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单独做会计分录,我们可以把允许抵减金额看作是普通调整项(调减项)。
二是税后弥补亏损。如果企业有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只要把本年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税后亏损自然弥补。税后补亏只影响当年利润分配的基数。
三是计提法定公积金。按照本年净利润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如果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50%,则不能再进行计提。
四是分配优先股股利。按照预先约定的每股股利分配优先股股利。
五是计提任意公积金。股份制企业,按照董事会决议决定的比例计提任意公积金。如果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达到50%,则可以不再计提。
六是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向普通股投资者分配股利。(www.daowen.com)
非股份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分配顺序有两点差别,非股份制企业没有优先股,不分配优先股利,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其他计提项目和计提比例与股份制企业相同。
说明: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国家对法定公益金不再规定强制计提,给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本教材采用新规定,按照不考虑“计提法定公益金”进行账务处理。
温馨提示:计提各种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只能是“本年度”形成净利润,而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既可以是本年形成的净利润,也可以是“以前年度”形成的累积利润。为帮助学员理解,列出下列两个公式:
计提盈余公积基数=本年度净利润-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公式①;
向股东分配股利基数=本年度净利润+以前年度累计净利润(或减累计亏损)……公式②。
当然,向股东分配股利基数可以只是“本年度净利润”,也可以是“本年度净利润+以前年度累计净利润”,这要看企业各年盈利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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