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综观欧、美、日创新中心城市在区域产业协同中的地位和互动特点,各国的城市发展经验受其国家制度传承、城市发展模式、要素条件的影响,显示出不同的特征。美国大都市连绵区的产业协作模式中,无论是产业轮替模式、产业横向分工模式,抑或是多中心网络互动模式,企业与市场是催生产业互动的主要力量,也是促进创新要素流动的主要推动者。产业自身发展的规律对于城市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产业协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牵引作用。
综观欧、美、日创新中心城市在区域产业协同中的地位和互动特点,各国的城市发展经验受其国家制度传承、城市发展模式、要素条件的影响,显示出不同的特征。总体上可归纳为两种类型:
(一)欧日:政府主导推动型
在欧洲、日本等地的城市群或大都市连绵区中,在创新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产业协作及创新互动中,国家、地方、大都市区等各层级政府往往扮演着规划者和指导者的角色。创新中心城市的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以政府的推动为主导,与创新要素形成有机互动。日本东京、法国巴黎的巴黎-萨克莱和德国慕尼黑等大都市区均是此类型创新中心城市-区域互动的典型代表。当然,这种政府的推动,有时以间接形式出现,即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创新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更多是关注于城市间基于产业协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www.daowen.com)
(二)美国:市场需求驱动型
美国的大都市连绵区中,创新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城市之间的产业协作和创新互动,更多基于市场力量或产业内部分工的需求。美国大都市连绵区的产业协作模式中,无论是产业轮替模式、产业横向分工模式,抑或是多中心网络互动模式,企业与市场是催生产业互动的主要力量,也是促进创新要素流动的主要推动者。大都市区政府或州政府更多起着公共产品提供或激励性政策引导等“间接”性作用。城市间高科技产业集群或创新企业群体自身的带动作用得到凸显。产业自身发展的规律对于城市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产业协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牵引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