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与产业合作现状

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与产业合作现状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特征上海科技协同创新引领作用明显。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是以长三角合作体制机制平台为依托逐步发展起来的。相对而言,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科技协同创新的能级和水平还主要处于要素合作阶段,突出的表现就是竞争大于合作。

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与产业合作现状

长江经济科技协同创新呈现出梯度性与圈层性并存的现象:长三角与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的协同创新呈现梯度差,同时,科技协同创新效应在三大城市群内部相应较好,在城市群之间则相对滞后。

(一)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特征

上海科技协同创新引领作用明显。上海自1842年开埠后,开始了与长三角的科技协同创新。20世纪80年代前,上海的辐射范围主要限于周边的苏州、无锡、嘉兴、湖州等少数地区,科技协同创新是比较零散的,“星期天工程师”是当时科技协同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80年代之后,江苏乡镇企业的崛起和“苏南模式”的成功,以及浙江民营企业的壮大,背后都有上海技术人员的支持。长三角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系统自那时初现雏形。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决定开放浦东。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的新飞跃。上海的开发开放带来了外资、外企和先进技术,进而引导了上海乃至长三角区域的科学技术创新。上海科技创新资源的持续优化也不断引领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展。例如,2004年,上海启动了“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建设,逐步将实践成熟的平台外沿推广至整个长三角区域,通过采取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整合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科技条件网和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的建设成果,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享公共服务平台。2008年以来,高科技开发区共建进入跨省区发展的新阶段,上海高科技开发区对外的共建项目有序推进。在外高桥保税区与江苏启东合建产业园之后,又建成上海张江海门高科技园;杨浦区在江苏大丰、海安建成杨浦工业园;漕河泾开发区在闵行区建立了8.3平方千米的浦江高科技园区,在松江新桥共建占地168亩的漕河泾新经济联合园区,还在浙江海宁市划定了一块10平方千米的“飞地”;上海长宁集团与浙江湖州共建多媒体产业园;长宁临空经济园在江苏盐城建工业园;上海通用汽车在安徽广德建研发中心;上海华谊集团在安徽皖江建化工基地;上海嘉定工业区与建湖县共建上海嘉定工业区建湖科技工业园等。在这种情况下,逐步形成了产业集聚+产业分工+产业链细分+区域分工的区域产业发展模式。

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紧密度高。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是以长三角合作体制机制平台为依托逐步发展起来的。1997年,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正式成立后,长三角城市群各城市合作步伐明显加强。2001年,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共同发起组织“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由两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主持,分管秘书长、发改委主任、联络组和合作专题组负责人一起参加。联络组设于两省一市发改委。座谈会按照“优势互补、密切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为原则。2004年,上海、江苏和浙江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在上海市启动一年一次定期磋商机制,由两省一市主要领导明确区域合作重点,再由座谈会贯彻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题组具体负责,进而形成“高层领导沟通协商、座谈会明确任务、联络组综合协调、专题组推进落实”的合作机制。至此,长三角进入了以制度合作推进区域合作的发展阶段。与此相对应,依托长三角协调机制平台,上海和长三角区域的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更加密切,科技专题组的合作也日益紧密。2003年11月2日,在科技部组织召开的区域经济发展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构思,随后沪苏浙政府共同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建立了由两省一市主管领导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之后,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放配置长三角科技资源,有步骤地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围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展开联合攻关,争取列入国家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已成为长三角地区决策者们的共识。2004年的沪苏浙两省一市主要领导会议上,在已建立综合交通、科技创新、环保和能源四大平台的基础上,设立了大交通体系、区域能源合作、生态环境治理、海洋、推进自主创新、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旅游合作、人力资源合作等九个专题,并且每年度设立若干专题和专项,其中区域科技创新相关内容有较高的地位。2004年6月,长三角地区科技中介战略联盟在上海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长三角地区的行政区划,实现区域内科技中介信息共享,提高了区域内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和转移的效率。同时,长三角科技专项合作与统筹协调相结合,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长三角经过十几年的科技专项合作持续推进,需要更战略性、更全局性、更前瞻性的区域科技创新统筹布局。于是,长三角从科技专项合作逐步向统筹协调的技术创新体系转化。2009年,苏浙沪两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书》。目前,长三角区域除了集中力量进行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项目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及相应的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等区域性平台逐步形成,成为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力量。

总之,经过多年积累,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推进,长三角的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也在不断完善,长三角区域内各城市科技协同创新更加密切,科技协同创新水平不断提高。

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科技协同创新紧密度较弱。相对而言,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科技协同创新的能级和水平还主要处于要素合作阶段,突出的表现就是竞争大于合作。目前,这两大城市群规划中的重点主要聚焦在产业、交通基础设施等要素合作的层面,科技协同创新的格局较为零散。

2015年,上海产业转型发展研究院编制的国内首份《长江经济带城市转型发展指数报告》指出,虽然中西部武汉、成都和长沙的表现比较突出,但尚未形成集群效应。由此看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中,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创新驱动政策密集、科技投入较大的长三角地区城市在转型中的带头作用明显,而长江上游、中游大部分城市以及长三角部分边缘城市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上还需要加强。

以主要城市科技园区为纽带的科技协同创新逐步展开。长江流域科技创新水平的不平衡性也导致科技协同创新无法真正从整体层面充分展开。近年来,围绕科技创新的协作也在点上不断推进,突出的表现是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不断推进。2015年,上海举行的汇聚全国48个城市、59个开发园区的长江流域园区与产业合作对接会上,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正式成立。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由上海张江高新区、武汉东湖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南京高新区和合肥高新区共同牵头成立。2015年长江经济带大数据发展研究中心正式建立,并发布国内首个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指数和园区投资指数。在长江流域9省2市中共有61家高新区,占全国的40%以上,加入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的园区有47家。

区域创新载体建设呈现新格局。长江经济带各地区地理位置毗邻,通达性好,创新资源丰富,科技投入和产出逐年提高,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格局正在形成。在国家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资源集聚区的战略框架体系下,上海、安徽(合芜蚌)、武汉、四川(成德绵)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开始启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逐步推进。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下,长三角地区对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逐步显现,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创新型省份逐步突显,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推进。

(二)长江经济带产业合作现状

长江经济带产业基础雄厚,是中国重要经济发展轴带。2014年,长江经济带实现工业增加值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比重超过50%。长江经济带各城市基于各自产业发展优势,不断探索产业合作和发展,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产业合作呈现圈层性。长江经济带产业合作呈现以三大城市群为主要载体的圈层式合作,并呈梯度差异。长三角城市群产业合作紧密,处于制度合作阶段,成渝城市群处于要素合作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尚处于规划协调阶段。

长三角城市群的产业合作由来已久,目前产业合作的层面不断提升,合作质量不断提高,正如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中提出的“长三角城市群首先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产业合作将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打破行政区划的束缚,构建有利于产业合作的创新型体制机制。

成渝城市群的产业合作仍然处于基础性合作阶段。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嘉陵江和长江的交汇处,流域经济特征明显,因此,沿嘉陵江而上的川东北部地区的南充、广安、广元、达川、巴中等城市是重庆经济向北的传统辐射区;沿长江而上的川南地区的泸州宜宾直至攀枝花等城市是重庆经济向西南的很重要的辐射区域。作为特大型中心城市和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城市,重庆与四川沿长江而上的城市的经济协作,重点是与攀钢合作,发展重庆的汽车用钢材,形成以汽车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链和科技创新链。另外,重庆与四川共建长江上游川南地区水电产业基地,成为带动川东北、川南沿江一带协作,促进两地各市地经济发展的龙头。

长江中游城市群重点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强分工协作,注重城市群全产业链布局。2016年3月1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在南昌举行,四城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合作协议(南昌行动)》。四城针对汽车产业较强的特点,推动建立汽车产业联盟,构建配套协作、体系完整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共同打造并授牌长江中游城市群服务业集聚区,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提出共同争取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共建大型投融资平台。

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带动了区域大市场。长江经济带规划发布以来,建设区域大市场成为各省市共同关注的焦点。地方政府引导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非常显著,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呈现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自由市场特征。例如,2015年底,湖北省财政出资400亿元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向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募集1 600亿元,共同设立规模为2 000亿元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重点关注优势产业及战略新兴行业的并购重组。另外,沿江其他省市也纷纷设立产业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产业基金总规模达200亿元,江苏省产业基金总规模达300亿元,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800亿元。(www.daowen.com)

(三)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的主要问题

外资主导科技创新网络。由于外资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占有绝对优势,在科技研发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甚至垄断地位,外资一直拥有高附加值的核心产品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实际利用外资逐年增加,2014年长江经济带14个主要城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807.92亿美元,分别是2010年和2000年的1.46倍和6.79倍。由于外资企业掌握了关键核心技术,有外资企业组成的创新网络自然掌握了该领域的话语权,对长江经济带形成龙头型品牌企业也带来较大的障碍,这一格局在短时期内可能无法改变。从区域布局来看,以长三角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主要城市利用外资最多。

图12-7 长江经济带主要城市利用外资变化

资料来源:历年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距离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企业作为长江经济带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的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突出。从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吸纳政府研发经费的投入看,在长江经济带仍然主要以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为科技创新主体。2011年各地区政府研发经费投入的使用结构(见表12-9)显示,大多数地区政府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依次是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绝大部分研发资源费分配在了高校和科研院所。从重庆市政府研发经费支出情况来看,科研机构和高端院校来自政府资金的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达到150 943万元,占政府资金的66%,而企业来自政府资金的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比为30%。

表12-9 2011年长三角政府研发经费投入使用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3》。

表12-10 2014年重庆市政府研发经费支出情况

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长江经济带主要城市工业结构相似性很高,并呈现出“两头略低、中间较高”的特点。上海、合肥、贵阳昆明的平均相似系数在0.88以下,而长沙、武汉、重庆、成都的相似系数均在0.93以上。与其他城市相比,东部沿海地区要素禀赋结构较高,因而其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与合理化程度相对较高。在长江经济带14个城市中,大部分城市的主导产业都集中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化工、建材等,工业行业结构相似系数大致在0.9左右。从表12-11中可以看出,在长江经济带14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有9个城市以石化业为主导产业,有9个城市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同样,以正在实施的安徽皖江城市带建设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为例,二者的主导产业规划惊人相似:安徽皖江城市带建设共确定六大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分别是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则确定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四大优先发展产业。除此以外,在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力、重型机械、汽车等传统行业遍地开花、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各地又在竞相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甚至都要求有自己的出口。产业同构化问题往往导致城市功能不明、区域间产业关联度小,没有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严重影响了长江经济带的一体化进程。

表12-11 长江经济带主要城市重点产业发展对比

续 表

资料来源:各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科技协同创新一体化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目前,长江经济带主要存在三种协同创新机制: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商会。这三种机制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整体体制机制框架,无法在整体上对科技协同创新形成深度支撑。其中,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运行较为完善,内部协同创新机制也较为完备,但其运行经验没有扩散和释放到区域整体层面。由于长江经济带范围大、成员城市多,各城市、地区的科技创新诉求更加多样化,需要一种统筹协调整体区域的体制机制框架,即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目前区域合作组织相对长三角的管理相对松散,缺乏对合作各方的约束激励机制。

长江经济带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形成,技术创新主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尚待完善,园区合作仍然处于土地、基础设施等要素资源的合作,产业的合作与分工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等仍处于探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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