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十三五规划,提出要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以重大创新改革举措为抓手,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为形成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高新科技产业重要策源地和全球重要创新城市打好框架。
(一)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顶尖水平,汇聚各类创新资源,力争在基础科技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依托张江地区已形成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长期观测网、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建设世界一流科研大学和学科,汇聚培育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一流研究团队。大力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聚焦生命、材料、环境、能源、物质等基础科学领域,发起设立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
探索实施科研组织新体制,建立符合科学规律、自由开放的科学研究制度环境,探索改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制度。
(二)推进重大战略项目、基础前沿工程和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
聚焦国家战略布局、上海自身有基础、有望突破且能填补国内空白的领域,实施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医疗影像设备、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实施脑科学及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一批基础前沿工程,率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
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医学、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建设若干开放式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围绕技术转移、成果孵化、军民融合等领域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服务支撑平台。
(三)加快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的转变。改革政府支持方式,加大创新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用于人力及软投入比例,对基础前沿类科技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
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归属制度,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普惠税制。(www.daowen.com)
实施激发市场创新动力的收益分配制度,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科研人才收益的比例,建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和配套税征制度。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探索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动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板”,加快发展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
探索设立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非营利性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试点推进创新药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四)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着力打造全球化新态势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国际一流科技园区。把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产城融合、学城融合,建设万众创新示范区。在嘉定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半导体芯片和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等领域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漕河泾科技服务示范区,打造临港智能制造示范区。
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主动作为,闯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
(五)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局面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热情,鼓励敢于承担风险、勇于开拓创新、志于追求卓越,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模式的支撑平台发展,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众创空间。研究探索鼓励天使投资等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
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的创新投融资体系。健全科技中介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一大批领军型创新企业。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主体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上海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