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林地估价中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用来计算公开市场价值。这些方法包括比较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和劫掠价值法,所有这些方法都可以帮助估价师得出成熟的见解。
(2)在寻找可比物的过程中,估价师首先应从对林地进行分类开始。一般林地均属于下面两种类别中的一类:
②主要用于休闲、娱乐或体育运动。
(3)估价师应选择相关的可比物,并将其应用于标的财产,为反映一些变量的变化要进行某些调整,这些变量包括:
·进出基础设施的机会;
·接近的权利(第三方或一般公众);
·古迹;
·排水系统;
·避免不利条件;
·未来的收入和负债;
·未来的开发和管理计划;
·市场及潜在购买者所在;
·矿产;
·农作物的品质和质量;
·法律权益的性质;(www.daowen.com)
·可采木材的数量;
·已列入保护的古迹;
·土壤类型;
·特殊的自然保护物种;
·运动开发潜力;
·道路通行权;
·被风毁坏的危险的种类;
·产出的种类。
(注意这个列表并不完全)
(4)如果存在大量可出售的生长中的木材,估价师就需要谨慎,因为它们与估价有密切关系。过度依赖产出表数据或不恰当的测量技术可能会得出有误导性的数据。如果估价师预先指明不进行实地勘察,这一限制必须弄清并核查所有的假定。如果存有疑虑,估价师应该建议由一位具有适当的资格和经验的从业者使用公认的技术进行勘察,并且应该了解该从业者所使用的方法。
(5)估价师应该核查面积、地图、计划及细目表并确定计划中显示的分类数据与细目表中的数据一致。
(6)估价师应确保根据该地点的自然条件和客户可能的目标,任何造林方面的假定都是正确的,而且根据现行的管理规定,客户的目标是可行的。估价师也应确保这些假定与伐木许可证的授予是有关的。
(7)如果评估林地中的小块场地的动态开发价值,估价师应该清楚,如果只考虑树林本身的话,这种动态开发潜力将大打折扣。
(8)在估价最终完成前,估价师应使用一系列替代方法核查证实。估价师应该以适当的贴现率估算未来的现金流并用现在的市场参数核查计划提出的估价结果。估价师可以使用劫掠价值法。估价师应该确信,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该财产在市场上出售,估价结果就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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