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案例分析与启示:原油宝事件回顾与教训

案例分析与启示:原油宝事件回顾与教训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A行原油宝合约规则,4月20日22:00启动移仓;但A银行并未成功移仓,这才导致客户出现巨额亏损。(三)案例启示回顾整个“原油宝”事件,我们除了感叹资本市场的险恶之外,还需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其次,从监管方面来看,“原油宝”看似是一种金融产品创新,但在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下,监管的边界和权责归属却是模糊不清的。经历“原油宝”事件,新时期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势必会更加完善、更加稳健、更加有效。

案例分析与启示:原油宝事件回顾与教训

复盘该事件发生的经过,我们大致可以总结出,A行原油宝之所以出现巨额亏损,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产品设计和操作本身存在漏洞

首先对于移仓日的选择,存在重大的风险。根据期货操作的原则,投资者一般会在交易所提高即将到期合约保证金要求前,或活跃合约切换时完成移仓。规模较大的被动投资者,甚至会选择更早的移仓,从而防止交易本身难以执行或者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影响。按照A行原油宝合约规则,4月20日22:00启动移仓;但A银行并未成功移仓,这才导致客户出现巨额亏损。其次,A银行的操作者在实际运营中也存在问题,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没有及时采取应有的风险应对措施。在该事件中,当纽约商品交易所在4月15日修改软件编程,认为负油价有出现的可能的时候,A行的操作人员就应该意识到风险的来临,及早采取措施,提前移仓,以避免损失。但事实上,A银行并没有意识到巨大风险的来临,仍鼓动投资者购买该产品。

(二)机构投资者对已经存在的市场流动性风险视而不见

一般而言,专业的投资者对于必须要执行的交易,需要时刻评估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在自身市场仓位占比很高的背景下。4月中旬,市场上大部分的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和散户都已经从5月合约中撤离,该合约的流动性已经快速枯竭,但A银行仍然选择高仓位持有,这种行为已经在市场上显得格外突兀。A行坚持到最后一天才移仓,这样的操作导致到20号的时候,市场上已经没有了交易对手,A行自己手中的持仓合约想卖也卖不出去。

(三)案例启示

回顾整个“原油宝”事件,我们除了感叹资本市场的险恶之外,还需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该事件之所以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一方面是由于投资者损失金额巨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1.投资期货等衍生金融产品时,交割日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主要分为现金交割以及实物交割。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在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临近交割月的期货交易合约通常蕴含风险。以国内期货交易为例,不同品种的交割规则依据其现货产品的特性有所不同,交易所希望最终进入交割环节的投资者有真实的交割意向且有参与交割的资格。故大部分投资者会通过移仓换月的方式,将持仓进入下一主力合约。(www.daowen.com)

若某一合约在进入交割前,持仓仍然无法下降,则很有可能多空之间的搏杀会进入最后几个交易日。此时,往往会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行情,而导致巨大风险。而且,越是临近最后交易日,风险越大,甚至会出现逼仓行情。此次WTI原油5月合约就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2.投资者对交割风险、投资风险意识不够

普通以投机为目的的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参与“原油宝”交易的投资者,大部分都是抱着“抄底”的态度去买该产品。这些投资者对于期货投资不具备专业知识,也没有风险管控意识,对于所参与投资的底层标的缺少必要的了解,对境外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或细节也不了解;当规则发生变动时,无法预估该变动对于自身利益的实质影响。在全球疫情风险扩散、经济下行、不确定增加的环境下,依然采用传统的投资智慧去看待这些高风险的投资产品,而不是坚持风险第一、盈利第二的投资原则,最终在“羊群效应”下酿成惨剧发生。

3.对银行类期货产品监管力度不够

首先,从投资者权益角度来看,“原油宝”等此类高风险产品从诞生之初就被包装成银行理财产品,低门槛性、低风险性、低杠杆性等特点是其被宣扬的特点。然而,它本质上却是期货合约,高风险性、高杠杆性才是其“本真”。

其次,从监管方面来看,“原油宝”看似是一种金融产品创新,但在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下,监管的边界和权责归属却是模糊不清的。事实上,原油宝产品属于类期货合约产品,但其推出的机构却是A银行,所以该款产品的监管归属就存在界定不明确的问题,银保监、证监会以及中国期货市场都有对其监管的理由,但又都无法确认。因此,目前我国对于这种“类期货产品”的监管存在盲区,有一定的安全性隐患。此次事件可以看成是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系统的、总体的监管体制的“镜像”。完善的监管体制可以更好地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经历“原油宝”事件,新时期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势必会更加完善、更加稳健、更加有效。

4.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国际化的金融人才

国际化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我国要建立国际化的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也需要具备国际竞争力,而国际化的人才的缺乏是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不仅需要掌握牢固的银行、证券法律保险、期货等知识,还需要有国际化的视野以及丰富的金融市场从业经验。在此次事件中,原油期货交易本没有出现负值的先例,就因为芝加哥交易所修改了交易规则,才促使负值的出现。作为金融经济大户,美国擅长通过设置金融陷阱来让其他国家的投资者为其埋单,而A行的风控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的来临,也没有做出应有的风险应对措施。由此可见,熟悉国内外金融交易知识的人才对我国金融机构的改革至关重要。

由此,我们认为,进一步开放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最终实现真正接轨势在必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