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农信贷资金供给与农村及农民的信贷需求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2008—2017年的十年间,农村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基本稳定在11.6%—12.9%之间,近三年其占比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和农业贷款的占比同期也出现明显下降(见表10-6)。2009年以来,农业贷款占比更少,始终没超过5%,这意味着第一产业借助不足5%的信贷支持贡献了不低于7.9%、年均为9.2%的国内生产总值。诸多研究显示,农户的信贷需求是普遍的,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长期、大额投融资需求非常旺盛。而2009年以来,农户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的比重始终没有超过7%,这意味着大量的农户投融资需求受到抑制或得不到满足。尽管涉农信贷资金供给的绝对量连年增长,但是其相对于“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来说仍然严重不足。
表10-6 2008—2017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占比
(续表)
注: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计算得出。
同时,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投融资需求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差异性日益强化,而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在农村产业投融资领域的协同配合机制仍不完善,使得涉农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不能有效对接。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手段的不当使用,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农村金融市场,使市场不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从而导致商业性金融与合作金融被挤出,金融资源被低效配置,甚至对社会信用环境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此外,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有绝对的市场势力,其对信贷投放对象有极强的选择权。特别是商业性涉农金融机构出于规避风险和降低成本的考量,特别重视信贷申请者的抵押担保资质、财务信息披露和社会信用记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为具有较好的抵押担保资质、相对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和相对完善的社会信用记录而受到涉农金融机构青睐,容易获得信贷资金。一些省市级龙头企业获得的涉农信贷资金占当地涉农信贷资金总量的比重极大,甚至被“劝贷”,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由于缺少这些而一直难以摆脱“贷款难、贷款贵”的困境。
因此,应继续加大涉农信贷资金的投放规模,通过增加支农再贷款、差异化的利率政策和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商业性金融的资金流向农村金融市场,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产业领域开展涉农信贷业务的积极性,鼓励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鼓励更为灵活的抵质押机制和融资担保机制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的投融资服务,满足不同农村一二三产业各类经营主体的多层次投融资需求,丰富乡村振兴的金融资金供给,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注释】
[1]《财政支农更精准》,《经济日报》2018年2月23日。(www.daowen.com)
[2]《15亿元财政资金撬动493亿元社会资本》,《河北日报》2017年11月21日。
[3]参见张承惠、潘光伟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6》,中国发展出版社2017年版。
[4]于清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解析》,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网站2017年8月31日。
[5]陈立耀:《中国8大农业产业基金》,农业行业观察网2018年3月26日。
[6]参见张承惠、潘光伟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6》,中国发展出版社2017年版。
[7]参见李勇坚、王弢:《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8]《涉农贷款余额增至28.2万亿元》,《农民日报》2017年8月29日。
[9]《2017年涉农贷款实现持续增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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