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与对策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与对策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确权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定政策目标。二是以“三权分置”理论为指导,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上下足功夫。三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尽早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对新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过去,中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目标主要指向增加农产品产量。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与对策

第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实践来看,家庭经营都是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要放弃家庭经营,而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把家庭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成长与农地制度演进相伴而生,呈现高度的同向一致性。中国农地制度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促使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大量出现,填补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腾出的农业就业空间,比较好地克服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等农业发展制约因素。三是充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持续动态的概念,核心不是“规模”而是“经营”,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土地向能种地、爱种地的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三权分置”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在技术进步和装备不断改善的条件下,要重新认识农业如何经营的问题,现代农业并非只有土地规模经营一条出路。通过规模经营扩张产生规模效应,通过结构调整产生比较优势,通过资源集中实现绿色发展,都可以促使中国农业实现从弱势到强势的转变。所以,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农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都将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并行不悖的双重策略。从中国人地关系紧张的发展趋势来看,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似应比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更具价值和发展空间。

第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关乎“四化同步”的关键之举。应始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始终坚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长远进行系统性重构。建议进一步做好三个方面:一是抓紧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确权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定政策目标。同时,应尽快明确“长久不变”政策内涵,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渐进性、市场化退出机制,及早谋划下一轮土地延包实施办法。二是以“三权分置”理论为指导,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上下足功夫。通过经营权让渡、经营权共享和经营权细分流转等途径办法,探索发展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应尽快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承包权和经营权如何分离、经营权物权属性、抵押担保和再次流转等问题。三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尽早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与投资机构、开发企业合作开发经营,共享收益。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方式节约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

第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边界及有限参与市场竞争的特殊法人地位。应研究设计一套特殊的法律保护制度与政策支持体系,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概念、成员范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机制、财务管理、责任财产范围和责任形式、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权范围与产权边界,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建议逐步将国家各级各类财政支农投入产权化、股份化,量化给村集体,量化到成员。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机制,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实力以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能力。对新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现阶段,建议股份分红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者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用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另一方面,尊重基层自主选择权,提倡各地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方面,各地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条件、历史沿革和发展环境,加强村与村合作,探索不同的区域统筹发展机制。既可以由全部镇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建立统筹平台、统一经营,又可以由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联手共建;既可以自主开发、自主经营,又可以联合开发、引入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还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区域统筹和更高层面的功能统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集体尝试参与股权投资、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集体以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转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变革,建立集体资本授权运营新机制。(www.daowen.com)

第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改革。一是应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坚持“分类实施、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平稳过渡”策略,在综合考虑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前提下,健全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进大豆生产者补贴改革,审慎探索水稻小麦等口粮价补分离的时机。二是应加强收储、补贴、保险等改革措施的联动。通过定向降准、财政贴息等货币金融政策,结合税收、补贴等财政杠杆,动态调节燃料乙醇、稻米油等粮食深加工企业的产能,发挥其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作用。三是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导向的补贴制度体系。过去,中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目标主要指向增加农产品产量。今后,应强调“保供给”“提质量”“优生态”协调并行,重点支持农产品提质增效、修复治理农业生态、建设高标准农田、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四是不断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继续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加快实现财政支农投入集中集约使用。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提供担保等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参与农林水利、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营运,尽快改变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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