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是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贫困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医疗资源的欠缺、社会排斥以及贫困文化的根深蒂固等加剧了贫困户的健康脆弱性,致使贫困人群健康状况发生恶化;疾病会通过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传递导致贫困,从而形成了“贫困—疾病”恶性循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直是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难题。2015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产业基础薄弱、自然灾害多发,给群众带来健康隐患;贫困人口缺乏卫生常识,营养供给不足、过多或比例失调,引发一系列疾病;家庭环境卫生差,人畜混居,有的生活用水仍为窖水,厕所和厨房卫生条件堪忧;基层医疗卫生设施薄弱,交通不便,不仅会耽误了病情,而且也增加了就医成本。面对复杂艰巨的健康扶贫任务,云南省实施了五项措施:一是实施“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覆盖7.52万人,截至2017年底已救治4.29万人;慢病签约服务一批覆盖13.88万人,截至2017年底已管理5.39万人;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覆盖6886人,截至2017年底已救治5260人。二是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动态管理数据库,并将9类15个病种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在115个县实施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模式,县域内救治率达到92.12%。三是积极深化上海市、军队和云南省的73所三级医院对云南省内88个贫困县的95所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四是加强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分别为98.14%和98.52%。五是推动医务人员对贫困人口的对口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98.78%。(www.daowen.com)
云南省健康扶贫工作中发现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存在措施“一刀切”问题。部分扶贫工作队员不熟悉健康扶贫政策,单位资源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履历有限,无法对因病致贫户提出合理有效的帮扶措施。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平衡,医疗机构职能错位。全省93%的省办医院、46%的三级甲等医院、30%的职业医师和注册护士都集中在昆明。三级医院承担了很多二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业务,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却很低。三是农村贫困地区环境卫生落后,很多贫困村没有垃圾存放和处理设施,村庄环境“脏、乱、差”,对贫困人口健康形成很大威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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