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农业一般需要较大规模的土地、资金,而这些要素现阶段主要由小农户分散承包经营或占有。对此,一些试验区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小农户们联合起来,组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引导小农户以土地、资金入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山东枣庄市北池村在政府的帮扶下,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全村的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给全村401户1486人,并说服成员每人出资500元,加上45.7万元扶持资金,共投资120万元建设了占地5亩的农业设施、工业厂房等,设施、厂房出租收益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股东年分红100元,实现了农村改革和农户增收的联动。内蒙古阿荣旗猎民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103户村民的1.1万亩土地量化入股,进行连片耕作和统一管理(出租),农户按股分红,既为大型农机具使用和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便利,也促进了土地流转并提高了农户的租金收入。
二是支持小农户真正联合、紧密协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少农村改革试验区都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其规范化运行作为加强小农户利益联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安徽宿州市大力支持从事种植、养殖的农户联合起来,通过“集体行动”,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目前该市已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万余家,并加快推进示范社建设,有效改变了农业生产经营“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传统局面,初步实现了小农户抱团闯市场。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围成员(被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比较松散,但是一些农业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较大的种植、养殖农户,通过向合作社出资、参与合作社管理等方式,与其他核心成员已然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www.daowen.com)
三是实行经营收益二次分红,强化小农户与其他各方的利益联结。四川崇州市有226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全县耕地面积的61%。其中,大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都按照政府的指导意见,在盈余分配时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的方式,如崇州市集贤乡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除了每年向入社农户支付720元/亩的保底租金外,还把合作社盈余的30%分红按入社土地比例分给农户。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跃进村5个村民小组将1300多亩土地经营权入股到村里的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土地入股每年可以获得1500元/亩的保底收益,并可以根据合作社盈利情况获得二次分红,2016年每亩地的二次分红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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