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落脚点在乡村,村“两委”(村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是实施这一战略的关键,因此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在新时代,村“两委”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农村工作做好。
首先,要开展乡村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很多地方舍弃了维系乡村凝聚力的传统文化,导致人心涣散,有的地方甚至犯罪率上升,更谈不上经济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全体村民凝聚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就要重新找回传统文化中精华的东西,在现代村民自治加法治的框架内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德治的内容,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这一要素来沁润、感化、引导村民,使其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这是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决条件。乡村治理中实施“三治”相结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孝敬老人,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树立新风尚、新气象;对于村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要及时予以表彰,对于失德现象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要形成乡村抑恶扬善的机制,使想恶者不敢恶、不能恶,并逐渐戒掉恶习,养成善习。
其次,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抓紧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试点村来看,这项工作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推动作用。村“两委”的同志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在改革中找到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途径。尤其是对于那些集体经济家底比较薄弱的村,要充分挖掘现有资源、资金、资产的潜力,该入股的入股,该变现的变现,该出租的出租,通过各种途径增加集体收入,提升村“两委”为人民服务的能力。(www.daowen.com)
再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九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重要的经营主体,并且在整个农业经营体系中居于中坚环节。实践证明,无论是新办还是加入合作社,村“两委”的带头示范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对于已有合作社的村,可以尝试用集体资产(如房屋、设备等)和资源(如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水面、池塘、果园、荒山黄坡等)入股,一方面有利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农村集体获取一部分收益。此外,村“两委”还要指导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即按照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定期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在决策中贯彻以基本表决权为主、附加表决权为辅的原则,在盈余分配中贯彻以按交易量(额)分配为主的原则。实践证明,只有规范的合作社才能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确保可持续发展。
中国农村自古以来就是精英治理,村“两委”是当今中国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的代表,只要他们切实肩负起党和时代赋予的重任,不畏艰辛,砥砺前行,我们必将迎来中国农村现代化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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