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形态:大一统

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形态:大一统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近代以来建构现代国家的历史恰恰表明: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实际上是在告别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的同时,紧紧围绕着作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形态的大一统而展开的。对于具有两千多年大一统政治传统的中国来说,其在现代国家建构中维系统一国家的行动与维系大一统的中华民族的行动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传统中国社会来说,“大一统”既是一种政治形态,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组织形态。

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形态:大一统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一个判断是思考人类社会所有问题的根本和基础,即“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创造了社会,创造了历史,也创造了具有无限丰富性的人类文明。进入文明时代,任何个人的存在,实际上是三种形式的存在,即作为类的存在、作为族群的存在和作为社会成员的存在。作为类的存在是天地自然规定的;作为族群的存在是历史文化规定的;作为社会成员的存在是社会发展水平规定的。任何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相关的文明产物,都是基于人的这三种存在所形成的综合规定性而形成的,必然受到人的自然观世界观以及人所秉承的民族性、历史与文化传统的决定和影响。这决定了任何历史与现实的行动都不可能完全超出这种内在的规定性。所以,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可见,任何现实的活动与发展,都必须要面对历史所塑造的现实基础及其所蕴含的内在规定。这对于理解和思考中国现代政治建构是十分重要的。因为,面对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时代潮流,人们往往是基于对民主与现代化的价值的追求以及对未来的期待,来设计、规划和建构中国现代政治的,为此,不惜用十分激进的观念和极端的方式否定历史与传统,其程度甚至到了彻底切割和全面否定传统的地步。然而,历史与社会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论现实的运动以及人们的主观意志如何冲击历史运动本身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趋势,都不过是“抽刀断水”。

就中国现代政治建构来说,人们固然可以依据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变化来建构,但却无法超越中国人在几千年历史、社会与文化发展中形成的族群存在方式。恰恰在这一点上,人们却大大忽视了。最鲜明的体现就是人们对中国大一统的全面否定。这种否定背后的最强价值支撑就是民主。结果,当人们用民主来否定中国传统社会政治上的大一统君主专制的时候,也否定了中国人作为族群存在和发展而形成的大一统。中国近代以来建构现代国家的历史恰恰表明: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实际上是在告别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的同时,紧紧围绕着作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形态的大一统而展开的。

维持与巩固内在统一是创造现代中国政治的历史大势,但中国现代政治的形成过程,却是一个在价值上和行动上否定中国传统社会用于维系其内在统一的大一统政治传统的过程。正因为如此,基于民主共和所形成的历史大势几乎完全掩盖了维系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大势对现代政治建构所起的决定作用。维系统一与维持大一统确实不同:维系统一是从国家建构来讲的,而维系大一统是从中华民族维系来讲的。对于具有两千多年大一统政治传统的中国来说,其在现代国家建构中维系统一国家的行动与维系大一统的中华民族的行动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传统中国,国家的统一与中华民族的大一统结构是相互塑造、相互决定的,这使得中华民族大一统结构成为传统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所必须面对的现实基础和内在要求。对于传统中国社会来说,“大一统”既是一种政治形态,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组织形态。这一点,英国思想家罗素看得十分明白,他说:“中国的统一性不在于政治而在文明。中国文明是古代唯一幸存至今的文明。自从孔子时代以来,埃及、巴比伦波斯、马其顿和罗马帝国都衰亡了;但中国文明绵恒不绝,生存至今。”[4]显然,正是这种大一统,使得中国文明不同于人类历史上的其他文明;也正是这种大一统,使得中国文明能够延续至今。这决定了中国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迈入现代,中华文明要延续、中国作为中国要存在,就必须守住这种中华民族的大一统。在传统国家,这种大一统铸造了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反过来,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也保证了中华民族在多元一体的大一统结构中得到不断成长和壮大。中国要迈向现代化和民主化,可以摧毁传统的大一统政治,但不能摧毁作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形态的大一统,相反,应该以维系这种大一统作为其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逻辑;因为这是中国现代化和民主化发展的历史、社会与文化之根,是中国建构具有内在统一性的一体化现代国家的社会基础所在。

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奠定于秦统一中国后所确立的中央集权统治。汉承秦制,在独尊儒术的意识形态政策中,为大一统政治配置了相应的意识形态基础,明确“《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5]。由此,大一统政治成为中国传统国家的根本政治形态,正如毛泽东所说,“百代都行秦政法”[6]。基于这个事实,人们往往将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政治作为秦制的产物,并将其和秦制一起视为中国之所以有那么长时间的封建专制统治的根源所在。于是,现代中国人力图告别传统专制政治、迈向现代民主政治的时候,自然就将秦制及其所塑造的大一统政治视为一种专制政治象征,要将其彻底摧毁,代之以现代的民主共和。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具有内在多样性,不仅有民族的差异,而且有地区的差异。尽管秦制以中原为核心做到了书同文、车同轨,但是基于方言的差异,在以汉族为主体的不同地域,还是形成了不同的地区认同和文化习俗。另外,中华民族是在两千多年的民族交流和交融中形成的,秦制所支撑起来的传统国家,本身就是多民族构成一体的国家。所以,不论怎么讲,迈入现代之前的中国,就基本上是费孝通所说的“多元一体”结构。传统国家的大一统政治维系了多元共存一体的格局。辛亥革命既推翻了传统国家的大一统君主专制,也破除了大一统的信仰体系。如果从线性的历史发展逻辑出发,那么辛亥革命所开启的共和民主就应该是在传统国家碎裂之后所形成的小的政治单位或族群基础上形成。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尽管辛亥革命之后,国家陷入了外有帝国瓜分、内有军阀割据的分裂局面,但这个“多元一体”的结构,并没有在旧的“一体”消失之后彻底崩解,相反,全民族上下都在寻求建构新的“一体”,维系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国家的统一。这个努力最终获得成功,并创造了在21世纪重新在世界全面崛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是,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中国来说,或者对中华民族来说,大一统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答案是:大一统政治是外在的,但作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形态的大一统却是内在的,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根。

大一统政治的直接体现就是秦制。虽然秦制最终确立于秦始皇统一中国,但秦制不是统一后的制度成果;相反,是拥有创造统一功能的秦制为秦统一中国提供了制度基础。有意思的是,秦用于创造统一的制度,不仅在当时的秦国存在,在其他的诸侯国也存在,并且创造了各国的自我统一[7]。可以说,秦制不是简单的秦国的制度创造,而是那个时代诸侯各国为统一天下所进行的制度创造。只不过秦国的制度创造具有更高的政治和军事效应,从而助秦最后统一中国,并将那个时代所创造的制度全面实践于统一后的中国。之所以秦用于创造统一的制度创新与变革会成为那个时代的各国共同的制度选择,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各国都试图一统天下,成就霸业。这种强烈的政治与军事动机引发了各国制度变革,而制度变革的根本取向却同是破封建制的周制,建以官僚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新制;其取向是“以流动的官僚制代替世袭的贵族制,封国尽变为由中央任命的郡县职官来治理”。在这种取向下,“各国都不同程度地朝着集权于国君的君主集权制方向发展”,与此相应,郡县的“官员都由国君直接任命而不世袭”[8]。相对于周制来说,这场制度变革无疑是一场革命,而革命的内在动力就在于要统一天下。所以,秦国所取得的最后胜利,不仅在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而且在于完成了制度革命的全面塑造和确立了秦制。

显然,追求统一天下是这场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因,而其更深刻的内在动因却是富国强兵。追求统一天下最直接的行为就是军事征服,而军事征服的力量来自国力的强盛。因而,这场制度变革虽然是为了统一大业,但其实际的追求却是富国强兵。为了富国强兵,加强权力集中是无可非议的;而问题在于,各国为实现权力集中所进行的制度变革方向却是共同的:破封建,强君主。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虽然各国有各国的利益,但各国的社会基础、政体结构和文化内核是共同的。在这一点上,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有本质的差异。具体来说,告别原始社会之后,西方的土地私有冲毁了原始共产主义土地公有,从而解体了部落社会结构,社会依据财富与资源的归宿情况重新组合,使得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结构,进而形成不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相反,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社会,土地私有没有直接突破部落社会原有的土地公有,没有被解体的部落社会直接转型为农村公社社会,结果不同区域所拥有的社会结构是相同的。这样,在不同地域建立的起来的国家政权与国家组织形态是一样的,都是基于农村公社所通行的家长制而形成的君主政权。这正是作为中国轴心时代的春秋战国不可能像古希腊那样存在各种不同政体的根本原因所在。(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秦的大一统政治虽然确立于秦对中国的统一,但其萌芽和成长却是在秦统一中国之前。同时还必须看到的是,在秦国萌芽的大一统政治形式,并非秦国所独有,而是那个时代各诸侯国的共同政治变革取向。因而,在看到这种大一统政治是当时各国追求统一霸业所形成的共同选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各国对于大一统政治及其所要成就的统一霸业的认识和理解是共同的。这就必须回到春秋战国时代各国所拥有的共同政治理念和世界观

尽管无法回答中国人上古的知识与思想体系具体形成于何时,但中国进入文明时代的生存方式与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上古知识、思想与信仰体系是完全建筑在人们对天地、对自我的思考与回答基础上。这与中国人一开始就处于靠天地吃饭的农耕社会有直接关系。葛兆光先生基于传统文献、现代理论和考古资料重构出来的中国上古思想世界是:“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一开始就与‘天’相关,在对天体地形的观察体验与认识中,包含了宇宙天地有中心与边缘的思想,而且潜含了中国古代人们自认为是居于天地中心的想法,这与中国这一名称的内涵有一定的关系,对天地的感觉与想象也与此后中国人的各种抽象观念有极深的关系。”“由天地四方的神秘感觉和思想出发的运思与想象,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一个原初起点。”“它通过一系列的隐喻,在思想中由此推彼,人们会产生在空间关系上中央统辖四方、时间顺序上中央早于四方、价值等级上中央优先于四方的想法。”“这种观念延伸到社会领域,就会成为中央帝王领属四方藩臣的政治结构的神圣性与合法性依据。”[9]显然,这种思想和精神不是秦统一中国的产物,相反是秦统一中国的思想和文化基础,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所共享。

上古时代的人们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来建构现实的政治生活的,从而形成了以与天地对应的王权为核心的王朝体系。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知识系统中,王朝,既是一个政治时代的观念,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概念。历史学家将中国出现的第一个王朝称为夏。虽然夏朝所开启的政体形态与秦朝所开启的政体形态完全不同,但基于中国内生的大一统观念所形成的王朝,在本质上也是大一统结构。秦之前的大一统结构是基于宗法制度而形成的,而秦的大一统结构则是基于郡县制而形成的。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实行中央集权。两者的不同点是中央集权的根基和支撑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基于宗法制与分封制,后者基于官僚制与郡县制。后者在超越前者基础上形成,因而,后者没有完全根除前者在社会与政治领域中的存在,只是使其不再成为政治权力建构的根本依据与核心原则。从这个角度讲,春秋战国的诸侯割据,不过是旧的大一统结构体系解体的结果;而各诸侯对建构性的大一统结构体系的天生渴望,使得春秋战国最终走向新的大一统局面成为历史的必然。以色列的中国问题教授尤里·潘斯从对青铜器的研究中发现,在西周时期种种情形之下,人们就萌发出渴望统一的心声。“西周时期国家统一的观点已经有了基础,例如历代周王有制礼作乐的特权,周王即便不是在整个国家的范围内,但在统治辖区内具有无上的权力,而且,领土的扩张,天下权力集中的观点也已经初步形成。”[10]至于西周之前的商朝与夏朝是否也是统一的王朝,他持怀疑态度。这种怀疑在中国学者中也存在,因为缺乏足够有力的证据[11]。但基于相关材料的推论,中国学者认为夏商周都是基于中央集权建立起来的王朝,这种中央集权的取向必然是大一统。在这一点上,谢维扬先生的态度比较肯定,但他是从王权来透视这种中央集权的。他说:“周朝国家的中央权力同商朝国家一样是一种王权,这是毫无疑问的。”[12]这种王权体现为对“万邦”的控制权。周王将其控制的地域说成“天下”,尽管“万邦”与“天下”不可能包括当时所有的部族,但由于王权控制实际上改变了王朝中央与部族之间的关系,并使得没有统合进王权控制的“戎狄蛮夷”部族失去了与王朝部族之间原有的天然同等地位,所以王权所统合出来的天下自然也是一个大一统的结构。“商朝中央即商王室与地方势力的关系决不是一般的国与国的关系,而是一个国家内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同时中央还对地方势力实行控制。”[13]

正如前面分析指出的,在古典时代,中西古典政治文明的分水岭就出现在迈入文明时代门槛的时候:西方是以部落解体后重新组织政治共同体的历史行动迈入文明时代的,而中国则是以没有完全解体的部落在王权下聚合成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历史行动迈入文明时代的。这使得中国古典的政体演进是线性推进的,先后经历了王权政体、君权政体与皇权政体。与古希腊城邦政体多元实践、多维演进的模式完全不同。在这线性演进中,首先迎来的就是基于部落通过共主聚合为一个共同体的王权政体时代。夏朝是这个时代的萌芽,商朝是这个时代的继续和发展。王权政体的最大特点在于:中央集权是基于称王的部族对其他部族的聚合,形成以王畿为中心的四方共主格局而确立的。虽然王权政体也可能存在王室对其成员的分封,但与真正的分封制还是有所不同的。以商朝为例,陈梦家先生认为,聚集在王畿周围,以商王为共主的各地方部族,“有自己的土地人民,似非殷王国所封赐,与后代的封土式的情形自有不同”[14]。由此可以断言:夏商的政治体系与周朝在全面兴起的分封制基础上形成的政治体系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分封制是确立在血缘宗法制度基础上的,是以贵族制为支撑体系的[15]。所以可以认为,随着分封制的全面确立,王权政体时代也就进入君权政体时代,王权政体被君主政体所替代;与此相应,以共主为机制的大一统变为以宗法制为机制的大一统。中国历史上出现的诸侯割据是这种君主政体的产物,它不是对大一统的反动,因为不论是周天子还是各地诸侯,都将寻求天下统一、重建大一统格局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理想。《吕氏春秋》对君道的执着多少表达了这种普遍的精神与思想取向。《吕氏春秋》认为,君可废,但君道不能废,因为有君才有国,才能创造一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16]所以,君的现实存在意义在于治国,而内在使命在于创造一统。君道决定了君的合法性所在是创造和维护大一统,从而推动了诸侯各国君主为创造统一霸业而努力,正是在这种努力推动了制度创新与转型。秦正是在兴郡县、弱分封,兴官僚、弱贵族的制度转型中,逐渐强大起来,并在统一中国之后,将中央集权直接确立在郡县制与官僚制的基础之上,从而将中国的政治从君权政体时代带入皇权政体时代。于是,大一统格局终于有了统一的天下和制度化的中央集权体系。鉴于此,关注中国早期文明与古代国家形成历史的李学勤教授认为:“有些人主张秦始皇第一次统一中国,这是不够确切的,因为夏、商、西周已经有了统一的局面,秦不过是在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并峙分立之后,完成了再统一而已。”[17]这些统一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为统一所基于的权力力量与政体形态有所不同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迈入文明门槛,开始国家发展历史的时候,就将建立大一统的格局作为国家的理想与使命。这种政治气质来自天地自然赋予中国人特有的自然观与世界观,来自大一统是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形态,从而塑造了中国历史、社会与文化的内在基因。中国开启王朝以来所经历的王权政体、君权政体和皇权政体无不以建构大一统格局为出发点和根本点。不仅如此,由于在传统社会,人的现实社会存在不是作为“个体”的存在,而是作为共同体一员的“共同体成员”的存在,其个人的实际社会存在正如整个族群一样,也都是将大一统作为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形态。这使得政治的大一统与作为族群和个人生存及发展形态的大一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从中国传统社会信奉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逻辑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这个逻辑中,个体、家族、民族以及国家是贯通的,平天下是个体的人生追求,其背后的心理与文化基础则是基于大一统生存状态所形成的天下情怀。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体现为人的社会存在、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形态以及传统国家政治体系三者的浑然统一,既是政治的大一统,也是中华民族的大一统,进而也是人与家庭、与社会、与国家的大一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来说,大一统是中国人创造的一种生存与发展的文明形态,传统国家的大一统政治是这种文明形态的时代产物,是大一统的政治表现。这种政治表现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的现实社会存在方式的变化而失去现实意义和价值,但作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形态的大一统则依然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决定着中国的发展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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