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率、尤其是居民消费率是理解中国经济需求结构转化的主要切入点。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持续增大,我国的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在不同时期呈现出差异化表现,并在国际比较中呈现出较为显著的自身特色。从时序比较和横向比较的角度看,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变动呈现出如下基本特征:
首先,从时序比较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存在显著的波动特征。为了廓清长时期内我国经济体的需求结构变动趋势,可以定义消费率等于最终消费支出/GDP,居民消费率等于居民消费支出/GDP,投资率则等于资本形成总额/GDP,上述变量分别反映了支出法中的不同因素对经济产出的相对重要程度。图5-1给出了1952—2015年我国消费率和投资率的变动情况,可以发现:在考察期内,消费率和投资率两者之和的年均值为98.68%,最小值为91.31%(2007年),最大值为104.02%(1985年),其余年份在这两者之间变动。这说明在支出法意义上,我国经济主要是由最终消费和资本形成总额两者驱动的,整体而言,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对经济总量的贡献程度相对较小。即使在对外开放程度提高的背景下,最终消费支出和资本形成总额仍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内在稳定器”,这与东亚、东南亚小国经济主要依靠出口导向推动增长的模式存在着较大差别。同时,从消费率和投资率的相对关系来看,考察期内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反相关关系,即消费率下降往往伴随着投资率的攀高,而消费率提高则通常伴随着投资率的下降。在所有年份中消费率均高于投资率,2004年之前居民消费率均高于投资率,2004年之后居民消费率则始终低于投资率。
图5-1 1952—2015年我国消费率和投资率的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计算所使用的支出法GDP、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等数据均来自CEIC数据库。
就消费率变动及内部结构而言,考察期内我国消费率的年均值为63.82%,最小值为49.07%,最大值为83.79%。居民消费率的年均值为50.49%,最小值为35.92%(2010年),最大值为71.29%(1962年)。从图5-1可知:我国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的变动趋势极为类似,且两者之间的落差(即政府消费率)较为稳定,考察期内政府消费率始终在8.98%—16.73%的范围内波动。如果剔除1958年和1959年这两个特殊年份,则政府消费率的波动范围将缩小为11.27%—16.73%。这意味着:政府消费率稳定性极强且在消费率中的占比较小,我国消费率变动主要是居民消费率引致的,并呈现出与居民消费率类似的变动特征。从居民消费率来看,在不同时期我国居民消费率呈现出差异化的变动特征:1952—1959年其数值从65.44%下降至47.63%,此后快速攀高至1962年的71.29%,1962年之后再次出现了下降,并在1966年达到55.88%,此后直至1978年,居民消费率的波动极为微弱。上述格局说明:在1952—1978年的计划经济时期,以1959年和1966年为拐点,我国居民消费率大致经历了一个先下降、再攀高、再下降的变动过程。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变动与此前的轨迹截然不同,1978—1983年该数值从48.79%增至53.39%,此后表现较为稳定,然而1990—2010年则出现了在波动中持续下降的态势,其数值从49.74%降至35.92%,2010年以后居民消费率再次出现走高趋势,并在2015年攀高至38.51%,但尚未达到1978年的48.79%和1990年的49.74%。总而言之,改革开放以来,以1983年、1990年和2010年为拐点,我国居民消费率大致经历了一个先提高、再下降、再攀高的变动过程,当前其数值仍与20世纪90年代初期存在较大落差。20世纪90年代初期之后,我国居民消费率经历了较长时期的趋势性下降,这不仅引致了消费率的整体下行,而且导致2004年之后投资率超越了居民消费率。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同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变动具有较为类似的变动趋势。作为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经济体的需求结构分析需要关注地理因素,即理解居民消费率还应引入空间概念,以考虑不同地区居民消费率变动趋势的偏差程度。不同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变动如果存在较为显著的偏差,则意味着地区的独特因素成为影响居民消费率的主导因素,反之则暗示着全国整体的、普遍性因素在居民消费率变动中发挥着决定作用。图5-2给出了1978—2014年我国31个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变化情况,计算各省区居民消费率的原始数据均来自CEIC数据库。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个别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具有单向度递减或递增的变动特征。例如:吉林和福建在考察期内整体上呈现出持续下降的态势,其中前者从64.63%下降至25.70%,后者则从67.08%下降至30.09;与此相对,上海的居民消费率则呈现出持续攀高的较强特征,其数值从17.69%提高至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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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1978—2014年我国31个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变化情况
除上述省区之外,其余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具有与全国类似的变动规律,即以1983年、1990年和2010年为拐点,绝大多数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大致经历了一个先提高、再下降、再攀高的变动过程。例如:东部地区的天津市1978—1983年其数值从32.83%提高至37.09%,此后保持相对平稳,1990—2010年则从38.37%持续下降至24.46%,之后再逐步攀高至2014年的27.08%。中部地区的湖北省1978—1983年其数值从49.41%提高至52.32%,之后波动程度较为微弱,1990—2011年则从53.07%持续下降至30.95%,之后再逐步提高至2014年的31.76%。西部地区的陕西省1978—1983年其数值从59.50%逐步提高至68.17%,此后经历了较大波动,1990—2011年从54.51%持续下降至30.04,之后则逐步攀高至2014年的31.57%。在考察期内,2014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28个省区(江西、重庆、西藏缺少1978年数据)中有2个省区(北京、上海)的居民消费率是上升的,其余26个省区的数据均在下降。2014年与1990年相比,29个省区(重庆、西藏缺少1990年数据)中除上海之外,其余28个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均在下降。上述情形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同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具有极为类似的演变趋势,1990—2010年的居民消费率下降不是存在于个别省区的特殊现象,而是发生在几乎所有省区的普遍状况。2010年之后绝大多数省区的居民消费率有所提高,但迄今为止这种提高程度仍未达到1978年和1990年的水平。我国整体的居民消费率演变不是个别省区的影响超越多数省区导致的,而是绝大多数省区的类似趋势共同作用的结果。导致我国居民消费率变动除了不同省区的特殊因素之外,必定存在着作用于多数省区并带有普遍特征的一般因素。
最后,从跨国比较的角度看,我国的居民消费率在大国经济比较中处在较低水平。作为对世界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居民消费率应放在全球层面考察,才能更为清晰地理解其相对位置。世界银行给出了1960年以来主要经济体的支出法GDP和居民消费支出,据此可以得出其居民消费率的长时段变动轨迹。如表5-1所示,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1990年之后我国居民消费率确实经历了一个持续和显著的下降过程,2010年以来该数值在逐渐攀升,但攀升程度与1980年和1990年相比仍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就其他主要经济体而言,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巴西、南非、俄罗斯的居民消费率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其变动程度极为微弱,例如:1960—2014年美国和巴西的居民消费率分别处在59%—69%和59%—70%的狭窄范围,日本的居民消费率在1970—1995年之后逐步攀高,之后处在55%—61%的狭窄范围。韩国的居民消费率在1960—1990年出现了显著下降,但此后始终在50%左右小幅度波动,这种变动与印度的情形极为类似。上述格局说明:主要经济体的居民消费率在时序层面波动程度较小,即使经历了阶段性下降此后也会在50%或60%的水平徘徊,这与1990—2010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从50.34%持续下降至34.42%的情形很不相同。就特定年份而言,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低于主要发达经济体以及新兴经济体,以2014年为例,中国的数值为38.19%,而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欧盟和韩国分别为68.12%、60.59%、64.72%、54.61%、55.49%、55.67%和50.43%。在新兴经济体中,印度、俄罗斯、巴西和南非分别为60.08%、53.66%、62.37%和60.56%,中国与这些经济体的居民消费率相比存在着显著的落差。
居民消费率通常与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存在相关性,据此可以比较中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在“相同发展水平”下的居民消费率。以2014年为例,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该年中国的人均GDP为7 590.02美元,这一水平大致等同于美国1975年(人均GDP为7 820.07美元)、日本1978年(人均GDP为8 675.01美元)、英国1979年(人均GDP为7 804.76美元)、德国1977年(人均GDP为7 653.89美元)、法国1977年(人均GDP为7 513.35美元)、欧盟1984年(人均GDP为7 624.80美元)、加拿大1975年(人均GDP为7 478.54美元)、韩国1991年(人均GDP为7 675.69美元)、俄罗斯2006年(人均GDP为6 920.19美元)、巴西2007年(人均GDP为7 246.87美元)、南非2010年(人均GDP为7 389.96美元),如图5-3所示。如果说相似的发展阶段应具有大致相同的居民消费率,或者说其他经济体的经济结构特征对中国具有参照价值的话,那么可以发现:即使在人均GDP大致相同的条件下,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也具有显著的比较劣势。在上述时点,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为38.19%,而相似发展水平下的美国为61.15%、日本为53.65%、英国为58.25%、德国为58.73%、法国为54.64%、欧盟为58.34%、加拿大为54.32%、韩国为47.09%、俄罗斯为48.78%、巴西为59.87%、南非为59.02%,它们均高于中国现阶段的居民消费率。如果说其他经济体的发展进程提供了需求结构的“标准型式”,那么当前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仍低于这种跨国比较的标准型式。
表5-1 1960—2014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居民消费率变动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支出法GDP以及居民消费支出来自CEIC数据库,该数据库汇总了世界银行统计的各经济体国民经济核算。
图5-3 2014年中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相似发展水平下的居民消费率比较
数据来源:CEIC数据库中的世界银行数据。
总而言之,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流出的相对关系标度着我国需求结构的变动,因此也就是探究经济结构性问题或协调发展命题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消费率和投资率在经济产出中扮演着主体角色,且两者存在着反相关关系。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居民消费率经历了一个先提高、再降低、又提高的变动过程,但当前的提高水平仍低于1978年和1990年。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省区的居民消费率呈现出与全国类似的变动轨迹,导致居民消费率变动必定存在着超越于地区特殊性的普遍因素。从跨国比较来看,1990—2010年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持续下降在大国经济发展中是罕见的,在给定年份我国居民消费率低于其他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即使将中国与其他经济体的相似发展水平进行比较,则中国的居民消费率相对于国际“标准型式”仍存在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消费率的波动特征以及现阶段的偏低格局是一个特征事实。这一特征事实导致我国经济增长对投资(尤其是政府投资)具有较强的依赖,而过度依赖政府投资通常伴随着产业同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政府债务剧增,此外低居民消费率也派生出经济增长向居民福利水平的转化程度偏低,这些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增长动力转化的诱发因素。我国回应经济挑战需要以提高居民消费率为主线优化需求结构,为此就首先需要解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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