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乡经济关系:政府和中央互动的分析视角

城乡经济关系:政府和中央互动的分析视角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为止中国依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或城乡经济关系依然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经济发展史就是城乡经济关系不断演变和调整的历史。因此,城乡经济关系自然就表现为政府-居民互动以及互动方式变动的产物。其二,中央-地方的互动。

城乡经济关系:政府和中央互动的分析视角

迄今为止中国依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或城乡经济关系依然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前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时期我国城乡经济经济存在着明显差异。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经济发展史就是城乡经济关系不断演变和调整的历史。作为对上述情形的回应,已有文献往往立足于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尤其是“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模型”来探究我国城乡经济差距的现状、效应以及改进路径(程永宏,2007;高帆,2007a;张建辉、靳涛,2011)。也有文献关注到我国城乡经济关系在不同阶段的演变特征,并将其划分为1978年之前的形成阶段、1978—1984年的缓解阶段、1985—2002年的恶化阶段以及2003年之后的深化改革阶段(蔡昉,2003;武力,2007;厉以宁,2009)。然而,对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刻画城乡经济关系演变的特征事实,而在于廓清城乡经济关系嬗变的内在逻辑,即需要解答:我国城乡经济关系为何在不同时期具有差异化表征?城乡经济差距发生嬗变的内在机制究竟是什么?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解析,人们才能更为清晰地理解城乡经济差距的改进思路,也才能更为精准地确立政策完善的最优方案。基于此,本书试图立足于前文的协调发展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将城乡经济差距内嵌到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双重互动过程之中,指出城乡经济差距是社会系统中政府-居民、政府系统内中央-地方双重互动并引致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方式改变的产物(高帆,2012c)。依据这种解释框架,本书阐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城乡经济差距的演变机理,进而逻辑一致地给出未来中国城乡经济关系的演变趋向和政策选项,此种思路体现了对现有文献在边际意义上的改进和完善。

特定国家的国民经济体系可以依据产业属性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产业,依据部门属性划分为农村与城镇,依据群体属性划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而城乡经济关系即为城市-农村两大部门或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两大群体在经济资源获取、支配和利益分配中的相对状态,城乡经济差距反映了这种相对状态的落差及其变动态势。考虑到农村部门往往与农业经营紧密相关,而农业在生产、消费和市场交易中通常具有产业弱质性,因此,农村居民的收入、消费和福利获取也就与城镇居民存在差距,城乡经济关系也就直观地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消费差距以及社会福利差距的演变态势。进一步地,作为社会成员和经济活动参与者,城乡居民的收入和生活状态主要取决于其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城乡经济差距的敛散性自然就与城乡居民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紧密相关。值得强调的是,城乡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们是特定经济体确立的一系列发展战略、约束条件和制度安排的产物。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城乡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主要取决于两类因素:

其一,政府-居民的互动。在社会契约论意义上,政府-居民的互动体现了社会系统中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无论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城乡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不仅取决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相互博弈,而且取决于政府的发展战略、约束条件和政策选择,其原因在于:政府可以通过产权界定、规则制定以及公共产品供给等方式影响城乡居民的博弈方式和结果,在极端情况下,政府可以依靠强制力直接介入城乡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之中。因此,政府-居民的互动是影响城乡关系演变的内生变量道格拉斯·诺斯(1994)指出“决定经济绩效和知识技术增长率的是政治经济组织的结构。人类发展的各种合作和竞争的形式及实施将人类活动组织起来的那些制度,正是经济史的中心。这些规章不仅阐明了指导和决定经济活动的激励制度和抑制制度,而且决定着一个社会基本的福利和收入分配”。正是源于制度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政府(或国家)又是制度的主要执行者和维护者,因此“国家理论之所以不可缺少,原因在于,国家规定着所有权结构。国家最终对所有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而所有权结构的效率则导致经济增长、停滞或经济衰退。因此,国家理论不仅要为产生低效率所有权的政治经济单位的固有的趋势提供解释,而且必须说明历史上国家的非稳定性”(道格拉斯·诺斯,1994)。可见,一国存在着政府(或国家)行为影响制度、制度又影响发展绩效和收入分配的依次作用机制。由此延伸开来,政府(或国家)确立经济制度、尤其是是产权制度和所有权结构,而城乡居民正是在特定制度安排下配置资源并分配经济收益的。尽管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干预强度和作用方式存在差别,但政府作为制度确立主体并据此影响城乡资源配置方式却是类似的。因此,城乡经济关系自然就表现为政府-居民互动以及互动方式变动的产物。

其二,中央-地方的互动。在组织行为学意义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互动体现了政府系统内部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纵向关系。政府(或国家)是规定所有权结构的主体,但它并不是一个高度抽象且完全同质的概念。为了追求管理效率并克服管理跨度的约束,政府内部需要以科层制来组织资源、信息和利益关系,而不同层级能否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就会显著影响行政效率。就此而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目标、信息和利益能否一致就成为制度选择的重要变量,中央-地方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互动也就成为城乡经济关系演变的一个影响因素。在政府内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具有共同的远期目标,但因所处层级差异或机制设计变更,两者的具体目标和利益在特定时期内很可能存在着偏差。曼瑟尔·奥尔森(2001)强调指出与分利联盟的“抢瓷器”特征相比,“广泛性组织更有动力使它们所在的社会更加繁荣,并且有动力以尽可能小的负担给其成员再分配收入,并且禁止再分配,除非再分配的数量与再分配的社会成本相比非常大”。问题在于,要规避分利联盟以塑造广泛性组织却需要满足若干前置条件,“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换句话说,即使一个大集团中的所有个人都是有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它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后都能获益,他们仍然不会自愿地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曼瑟尔·奥尔森,2003)。上述见解刻画了不同成员在达成集体行动时的行为逻辑,这种逻辑暗示着:在经济分析中将政府视为一个完全同质的组织这种思路需要审慎对待,前文已经指出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存在着地方分权式威权体制这种制度安排。事实上,中央政府如何对地方政府进行选择性激励以及地方政府如何对中央政府政策进行选择性执行,正是影响经济绩效和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而讨论城乡经济关系就必须将中央-地方之间的互动因素考虑在内。(www.daowen.com)

上述分析意味着,城乡经济关系表现为城乡经济差距的变动,这种变动是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的产物,而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双重互动又是影响城乡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的关键因素。诺斯的国家-产权理论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分别为双重互动提供了理论支持,前者强调了政府的制度供给对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后者则涉及不同层级的政府围绕制度供给的行为一致性问题。在发展型政府的意义上,政府确立和实施经济制度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机制设计并非随意而为,它们受到特定时期国家发展战略和约束条件的影响。例如:在经济起飞阶段,采取重工业赶超战略和比较优势战略可能暗示着不同的经济制度安排和行政关系安排(林毅夫、蔡昉、李周,2012)。

图4-2 城乡经济关系:基于双重互动方式变动的理论图示

基于上述推演,我们可提出一个针对中国城乡经济关系演变的系统性解释框架。如图4-2所示,在特定的发展战略和约束条件下,某个经济体形成了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双重互动方式,政府-居民的互动体现了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围绕产权制度以及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而展开,其相关规则可称为第Ⅰ类经济制度;中央-地方的互动则体现了政府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纵向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围绕国家财政制度以及行政激励机制而展开,其相关规则可称为第Ⅱ类经济制度,第Ⅱ类制度有可能会对第Ⅰ类制度的确立和执行产生影响。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双重互动决定了城乡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伴随着发展战略和约束条件的变化,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互动方式会发生改变,城乡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随之进行调整,而这种调整正是城乡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城乡经济差距)演变的根本原因。由此可见,我国存在着政府-居民、中央-地方两重互动→资源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城乡经济关系演变的顺次决定机制。在上述作用机制中,政府-居民、中央-地方的双重互动是影响城乡经济关系的本源性因素,剖析我国城乡经济差距的演变应以双重互动方式的嬗变作为逻辑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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