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在中国正在迅速推进,一个健康的市场能够给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这其中不能缺少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的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不健康的市场行为给城市发展带来的危害,而这就需要决策者真正能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发展规律,而不是偏袒某一类市场主体。
不健康的市场行为往往是某一类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它的外部不经济行为,给整个城市的运行带来不良后果,损害整个城市的整体利益。在政府许可方面,要减少有保护本地产业发展色彩的各项规章措施的实施。保护本地产业只能保护一时,很容易造成被保护产业没有能力扩张、占据更大市场。要给外地产业与本地产业同等竞争的机会,甚至给高质量的外来进入者以适当的照顾,有利于优化原有的市场格局,形成更大完善的市场发展格局。
随着城市化与市场化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但是基于中国政府的特点,政府对市场的影响作用还是比较大的。举例而言,在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政府有绝对的权利,城市各区域的业态与模式分工,政府部门有最终的规划权。政府部门是否能对城市未来能够很好把握,在城市景观上将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从这点看,政府的调控与管理职能不可或缺,如果没有政府的调控与引导,各种业态在城市各区域无序布局、扩张蔓延,最终带来城市的混乱无序、效率下降,城市形象受损,城市竞争力下降。
在构建中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要努力使市场与政府的边界界定逐渐清晰化。市场化不是简单地把生产要素推向市场,而是基于经济发展规律,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不论市场走向如何自由,永远不能缺少政府的调控。缺少政府调控的市场就是混乱无序,一盘散沙的,而这样的市场最终危害的是所有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和城市发展的未来。(www.daowen.com)
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对待市场的作用已经升级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也不能丝毫弱化政府对市场的管控。因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在市场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要合理合法监管。政府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领域,要交由市场。要厘清市场与政府的合理边界。
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公平竞争有序高效的市场格局,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与动能,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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