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学者戈特曼(gottmann)在1957年首次提出megalopolis的概念,指的是巨大的多中心城市化体系,它具有高度的连续性和很强的内部关联性。这一概念被认为是城市群现象研究的起源。戈特曼提出的megalopolis概念实际反映了一种城市空间聚合状态:在具有发达交通条件的特定区域内,由一个或几个大型或特大型中心城市率领的若干个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体。群体内的城市之间在自然条件、历史发展、经济结构、社会文化等某一或几个方面有着密切联系,空间形态上可能包括了若干城市圈、城市带、多中心城市群等典型或非典型形态的城市群。
迄今为止,学术界对城市群概念存在多种理解。姚士谋先生在《中国城市群》一书中对城市群内涵的界定基本上包含了城市群的上述基本特征。他认为“城市群”是在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方创琳(2014)指出,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一个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三个以上大城市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城市群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也是都市区和都市圈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城市群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增长点,是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地域单元。
从纯地理学意义上说,城市群是指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从地理学角度来看,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地域内,城市的分布达到较高的密度即可称为城市群。构成城市群的基本空间构架既可能是以一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为核心的若干城市组成,也可能是由多个规模相近的大中城市组成。
从地理学角度研究城市群强调的是城市群体内大中小城市的等级体系与职能分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人口、产业与资源要素向城市的空间集聚,促使城市数量增加,城市空间地域迅速扩张,大大增强了城市的集聚功能;现代交通工具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缩小了空间运输成本与时间成本,改变了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物质与非物质流态的方向、速度与频率,从而也从根本上改变了经济活动的空间运行方式,提升和增强了城市的辐射扩散功能,使得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空间相互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经济联系进一步密切,区域空间结构由离散型、极核型向点轴型、网络型演变,城市群概念也就被赋予了经济学的内涵,由地理区域概念转化为经济区域概念。(www.daowen.com)
从经济学角度研究城市群,更强调城市群体内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与资源要素的空间配置,突出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集聚与扩散机制以及社会经济的一体化发展。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与运行存在两种机制:一是政府的组织协调,即政府通过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实现资源要素的空间配置,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活动;二是区域经济的自组织,即通过经济活动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及其更为广阔的经济腹地之间的空间集群与空间扩散,使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和经济腹地之间不断地进行着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实现结构调整、功能转化和空间形态的变化,自我诊断、自我完善,以适应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要素的空间优化配置。区域自组织功能的强弱取决于区域内点、线、网络以及域面这些空间要素的发育程度及其空间组合状态。
城市群即是一定区域内空间要素的特定组合形态,是由一个或数个中心城市和一定数量的城镇结点、交通道路及网络、经济腹地组成的地域单元。它在结构状况(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空间布局、专业化程度)、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要素的空间集聚方面比其他区域具有更大的优势,能够通过中心城市形成区域经济活动的自组织功能。因此,城市群是区域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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