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医疗器械代贮代送是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其所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服务的行为。
1.《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17年6月5日发布)
医疗器械代贮代送是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其所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服务的行为。为推动我省医疗器械现代储运业务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资源优化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储运体系,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医疗器械储存、运输、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现就我省医疗器械代贮代送管理提出如下意见,省局制定了《意见(试行)》。
2.《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17年7月14日发布)
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药品信用惩戒机制,监督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www.daowen.com)
本规定所称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指因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主体名单,包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使用、检验检测等机构,以及依法受到市场和行业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员名单。
(江 竞 任达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