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体系构成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各司其职,共同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全面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生活改善。
构成员工薪酬的各个组成部分均有其自身的特点、形式和作用。只有将它们有机地组合,规定恰当的比例关系,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总的来说,基本薪酬占主要比重,增长速度也应最快;其次是奖金;最后是津贴、补贴和红利。这是因为,基本薪酬是定额劳动报酬,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是员工的职责和基本任务;奖金是超额劳动报酬,如果奖金占主要比重,便是本末倒置,劳动定额水平偏低或者人为加大薪酬成本,这显然不利于发展生产和增加经济效益。所以作为定额劳动报酬的基本薪酬占主要比重。
此外,基本薪酬反映的是员工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与劳动贡献。员工在单位时间的劳动只有全面达到岗位等级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如质量、数量、物耗、安全等)才能按照一定的劳动标准和薪酬标准计付基本薪酬;而奖金只要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才能得到;津贴、补贴则是与劳动无直接联系。所以,基本薪酬的综合效益以及提高劳动力素质等作用大于奖金、津贴。因此,基本薪酬所占比重应大于奖金、津贴、补贴和红利之和。(www.daowen.com)
奖金和津贴、红利相比,奖金多少与劳动成果有直接联系;而津贴只是一种对劳动负效应的补偿;红利与劳动成果无直接联系,是企业经营盈余的分配。所以,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奖金的比重应该大于津贴或红利。
基本薪酬、奖金、津贴和红利各占多少比例,应在基本薪酬占主要比重的前提下,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劳动特点以及需要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有些企业认为奖金支付比较灵活,并且容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主张奖金应占主要比重。这种认识失之偏颇。有的单位为了攀比薪酬永平或者逃避政府宏观监控而滥发奖金,就更是错误的了。有人以一些国外企业奖金发得多为例,证明奖金应占主要比重。殊不知有些国外企业的奖金实际上是一种计件薪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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