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入股应可分为“分红”、“入股”、“分红入股”三个层次:
(1)分红。
分红,也称利润分享,即分配红利的简称。1899年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分红会议”指出:“分红是指公司拨出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给该公司一般被雇员工的报酬,此种报酬按自由协约的计划,事先设定拨出的比率;比例一经决定,即不得由雇主变更”。美国芝加哥大学罗勃·桑纳德教授对分红定义为:“所谓分红,简言之,是指受雇员工在其正常薪资之外,分配一部分雇主所得的利润而言”。
《辞海》对分红的解释为:“企业团体于每届决算时,由盈余中提出一部分分配于使用人或劳动者,谓之分红,亦称花红,含有奖励劳动补助工资之意”。
在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中规定:公司无盈余时,不得分派股息及红利。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总额的50%时,或在有盈余的年度所提存的盈余公积金超过该盈余的20%数额时,公司为维持股票的价格,以其超过部分派发股息及红利。由此可知分配红利的限制。
(2)分红与年终奖金、生产奖金的比较。
在公司经营管理者中,有人认为年终奖金即是分红,是因为年终奖金与分红同为员工分享公司经营的成果。事实上,两者之间仍有不同之处,分析比较如下:
①是否征税的不同。年终奖金如以费用科目出账,公司不扣营利事业所得税;而分红是盈余分配,一般均须先扣除营利事业所得税后再行分配。
②计算基础的不同。年终奖金通常是以若干个月的底薪计算,公司可按月拨款准备,不论公司年度盈余多还是少,员工年终奖金均予发放,对员工而言,相当于是一笔固定收入;而分红则就年度盈余按员工的职位、工作绩效、年资等多项标准作为计算依据,多赚多分,少赚少分,不赚不分。
③发放时间的不同。年终奖金一般均在春节前发放,也有在年度中分次发放;而分红则因公司多数采用公历年制,待公司年度决算、会计师查账,再经董事会决定,分红时间总在春节以后。
生产奖金与分红也不相同:所谓生产奖金是指公司中的从业人员,因工作效率提升,达成预定产量,改进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或增进服务效能等方面,有显著成就或重大改进,而使公司获得预计外的利益,基于利益共享,激励劳动效率的原则,在预计外的利益中,拨出若干作为生产奖金。由此可见,生产奖金与分红,虽然两者均可使员工增加收入,但前者是依员工工作业绩,给予个人或团体在工作上的奖励,并无普遍性,而分红则为公司盈余的分配,凡是该公司的员工,均可享受。
(3)入股。
所谓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公司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是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广义的员工入股,则是指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依据奖励、援助等方法,作为推进公司的方针或政策的总称。
综合上述定义,所谓员工入股,是指公司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的股票而成为公司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公司经营成败的风险,因此,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以上定义,员工入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员工入股。员工所入股票必须是服务公司的股票。为使员工取得服务公司的股票,必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根据对美国一些公司的观察,其为防止股价暴跌及分散投资的危险,员工入股已不限服务公司的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或其他公司的普通股等。但是,我国台湾地区实施此制度的情形,仍仅限于员工取得服务公司的股票。
②参加入股者必须是公司的员工。一般是以公司的正式员工为主,部分公司则以在公司服务有一定年限以上的员工为入股对象。至于临时员工,不在入股之列。员工取得股票的来源,一般由雇主预付工资协助员工依其自由意志,照市价或低于市价的价格,从市场或事业单位购得股权。
(4)分红入股。
分红入股是指既分红又入股,将分红与入股两者相连接的一种制度,亦即公司除将一部分的红利以现金或支票分配给员工外,同时将员工应得的一部分红利,转变为该公司的股票,使员工不但分享公司盈余的红利,而且获得公司的股权。基于此,可知分红入股兼具分红与入股的特性。
员工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依现行有关规定,可有下列方式:
①公司办理现金增资时保留一定比例股份由员工优先承购。公司发行新股时,应保留发行新股总额10%~15%的股份,由员工承购。(www.daowen.com)
②分配员工红利时以发给新股方式支付。公司在分配盈余时,计算分配员工红利的数额。以发行新股方式支付,即“员工分红入股”。不论是以现金或发行新股支付给员工红利,员工均应依法申报为所得。因此,公司通常二者搭配,使员工一方面取得价值较高的股票,另一方面也有现金可支付税款。
③员工以股东身份认购。股份公司在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如预计保留给员工认购的股份大于法定最高应保留的15%时,公司须由原有股东放弃认购方式,使员工以特定人员身份承购。
④由现有股东转移所持股份给员工。公司在未发行新股时,如果让员工加入投资,也可协调现有股东转移部分持股给员工。这种方式在家族式的公司成为公开发行公司时经常采用。
(5)分红入股的特点。
分红入股主要的特点可归纳如下:
①公司贡献方面。手续简便,经由转账手续即可完成入股,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工作报酬随着公司营运成果适度调整,增加劳动成本的弹性;降低营运成本,由于员工向心力增加,以及流动率的降低,可减少新进员工的训练费用,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劳资关系和谐:劳资双方利害与共,根绝劳资纠纷。
②员工利得方面。一方面使公司所得重新分配,公司将部分股权通过红利分配方式转移给员工;另一方面,员工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员工也成为公司的股东,其社会地位提高,并可减少蓝领、白领间的地位差异。
(6)分红入股的目的。
企业实施员工分红入股制度,依其定义与比较,其主要目的在于:
①使员工与企业有一体感,促使劳资关系和谐及政治的稳定性,提升员工工作意愿,企业也能提高生产力。
②增加股东人数,使股权分散。
③防止资产持有分配的不平等化,并促进其平等化。超额利润与工资差距问题的对应。
④由劳动者购买破产企业的股份,对于破产企业进行救济。
⑤税收优惠。如果在员工红入股方面,国家及地方有对企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⑥员工的第三种所得,有补充工资、退休金的功能。
⑦缓和储蓄与资本储蓄的不足。
⑧工资膨胀的自制与国籍竞争力的维持,可以控制名义工资上涨率,提高生产力上升率。
⑨就业促进效果,强化劳动者自立功能与解脱无产阶级化。
⑩使分配公平与经济效果同时达成,缓和或克服提高生产与长期工资增加的两难问题。
其中,第①至第②项,主要是雇主方面所期待的目的,英美等国个别企业的员工持股制度,即以此为目标。第③项则属劳动者方面所期待的目的,瑞典的受雇者基金制度即以此为目标而设立。第④项及以后者,为劳资双方共同期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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