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符号学理论的发展源头出现在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研究中。美国符号学家R.Scholes在《符号学与解义》中写到,符号学的奠基者——语言学界的费迪南·德·索绪尔和哲学界的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是伟大的创新者。索绪尔和皮尔斯分别用不同的语言符号来表示符号学的概念:索绪尔用semiology来表示符号学;皮尔斯用semiotics来表示符号学。二人被公认为当代符号学理论的鼻祖。
1.索绪尔与符号学理论
符号学中最重要的专著《普通语言学教程》,标志着符号学产生之后的结构主义起点。这本专著是由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的学生查尔斯巴里和格斯尔基,记录了1906年至1911年索绪尔在日内瓦大学的讲座笔记所编成的语言学著作。该著作于索绪尔去世后的1916年出版,成为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和美洲语言学蓬勃发展的起点。
(1)语言和言语
索绪尔认为语言学是一门自成体系的学科,他的语言学理论核心是语言(1angue)和言语(parole)(二分法)的概念。他认为,语言是言语活动中社会性和系统性的部分,是一个言语社团所共知的语言体系,而言语是一种个别情况,是语言在实际情景中的具体应用。[4]语言和言语是一对辩证关系,言语要使人能听懂就需要有语言,而语言能够存在就需要有言语。索绪尔还认为,语言是一种规则系统,对言语有制约作用,是语言学所研究的具体对象。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的理论为语言学研究打下了基础。不仅如此,这个理论对凡是涉及需区别行为的内在体系和外在表象的任何领域都是非常有用的。[5]
(2)能指和所指
索绪尔最早指出,符号是语言的主要对象,并指出语言符号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在日常生活中,语言符号作为术语是指音响的形象,使部分要素包含了符号的整体。为了避免混淆,索绪尔用符号(Sign)这一词来表示整体,用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分别代替音响形象和概念。能指和所指的提出不但消除了由于使用上混淆而产生的歧义,而且能够表明这两者之间的对立,还能够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的整体之间的对立。索绪尔否认语言与外界的联系,认为它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也就是说,作为语言符号内部的两个要素,所指即概念,能指即音响形象的关系心理性。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符号的任意性;二是约定俗成的特征。任何语言符号都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能指即语言的声音形象(音响形象),所指即事物的概念,如“凳子”这个语言符号,凳子这个发音是能指,而坐在上面的那把椅子是所指,即语言所反应的事物的概念。符号的任意性是指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武断的,两者之间没有内在的自然的联系,而是约定俗成的,不同语言表示椅子的发音就说明了此关系。无论是能指所指图示内部,还是能指所指图示之间,都要从一个原则来完成,即对立原则。价值产生与对立,受对立原则支配。这一现象不仅在语言中存在,语言之外任何价值都要服从这一规律。对立原则也是符号学中根本性的内容。索绪尔的“符号二重论”在语言学研究领域是重大的突破,它不仅揭示了语言符号的本质,并为研究语言之外的其他符号奠定了基础。
表8-1
(3)共时性和历时性(www.daowen.com)
索绪尔认为,语言有共时的一面,也有历时的一面,对说话者来说,唯一存在的现实是语言共时的一面。语言分析的真正对象不是历史变化,而是语言系统内部各项要素之间在一定时间内的相互作用。索绪尔强调共时分析的重要性,但并不否定和排斥历时分析。他认为,没有共时就根本谈不上历时。这便把语言学从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狭窄范围内解放出来,使语言学研究重心实现了从历时到共时的转移,从而奠定了结构主义的基础。从此以后,许多美国结构主义者都坚决主张共时和历时的严格区分,但布拉格学派(Prague school)却倾向于二者的综合。索绪尔曾针对新语法学派“只有语言的历史研究才是科学研究”这一狭隘的历史主义观点大胆提出了“共时方面显然优于历时方面”的看法。在新语法学派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提出要着重研究共时,不仅显示出索绪尔的超前意识,而且表现了他在学术上的勇气。[6]
(4)符号学和语言学的区分
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明确指出符号学和语言学的关系: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语言学应被视为符号学的一部分,语言学是符号学这个总体科学的一个分支,符号学阐述的规律应适用于语言学。索绪尔也指出语言学研究对符号学发展的重要作用,语言学的前途在于将被纳入符号学,而符号学又是社会心理学的一部分,最终是总的心理学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总的心理学是以人类文化为基础的,符号学研究的符号系统以社会生活为基础,而符号学的研究则是建立在人类文化的基础之上的。
斯莱斯曾在《符号学探索》中说,索绪尔的魅力不仅在于他对自己观点的精辟阐释,更在于他的观点能够唤起自由的想象力。索绪尔的理论体系被后世称做索绪尔主义,索绪尔更被公认为符号学理论的奠基人。
2.皮尔斯与符号学理论
美国哲学家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Charles Sanders Santiago Peirce,1839—1914)是符号学界公认的当代符号学理论的另一位创始人。皮尔斯在逻辑学研究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所以后人更习惯于把他称作逻辑学家。皮尔斯在其思想的成熟时期,主要从事的是发展一种符号学理论,他从未系统地归纳或精心地解析过他有关符号学的理论思想。《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论文集》是他多年研究的结晶,共分为8册。研究皮尔斯的学者普遍认为,皮尔斯的论文集缺乏系统性,甚至有些杂乱无章,而且某些观点前后修正过多次。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能从他的作品中发现其非凡的洞察力和富有逻辑的概括能力。他的理论对后来的符号学研究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被誉为现代符号学之父。[7]
如果说索绪尔侧重于符号社会功能的探索,那么皮尔斯则是着重于符号自身的逻辑结构的研究,他对当代符号学理论的贡献即在于此。在他看来,符号学只不过是更广泛意义上的逻辑学的代名词。他给符号下的定义更为后人所接受。“一个符号,它对于某个人来说是以某种关系或某种能力存在的某种事物”。皮尔斯“首先肯定外部世界的存在,这一世界与认知主体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了符号。符号的意义正是认识和交际主体对外部世界的再现”。皮尔斯经过对符号本质的潜心研究,提出了符号三重性论,从而向索绪尔提出的符号二重性论发起了挑战。皮尔斯认为,构成—个有效符号的基本成分应该包括符号代表项(representamen)、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三者合一,构成了不可分割的符号化过程(semiosis)。皮尔斯进一步指出,替代关系(stand—for relation)是符号化过程的核心。替代关系中包含两个方面,即符号和符号所替代的物体,但二者还不能描述一个完整的符号化过程。我们有必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个特定的符号怎样替代一个特定的物体?最终,皮尔斯得出结论:没有符号的使用者,或者叫作解释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符号化过程。因此,符号表现体、物体和解释项是符号化过程的最小组成部分。符号的使用者要想在某个符号和某个物体之间建立一种替代关系,符号的使用者必须能够区别这种符号和所替代的物体。否则,这种替代关系将没有存在的意义。皮尔斯的符号三重性论为符号学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皮尔斯还根据不同的标准把符号划分为图像符号(icons)、标志符号(indexes)和象征符号(symbols)。虽然有人认为皮尔斯对符号的划分法缺乏科学性,但它们还是被广泛地应用于交际领域的研究当中。[8]
皮尔斯关于符号的论述虽然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提出来的,但它对当今符号学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索绪尔符号二元理论为基础的结构主义思潮因其理论上的某些缺陷而遭到符号学界质疑的今天,皮尔斯的符号学思想仍在当今世界学术领域里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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