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女分工不同,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集中表现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女性社会地位的变迁。女性的生命价值,女性的力量,她们的自我意识与表达也随之发生变化。
首先是女性母亲角色的获得。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女性和男性在生活资料生产上没有明显分化,只存在着自然分工的不同。由于体格健壮,男性狩猎捕鱼,盲目而收获有限。女性由于体格弱小手指灵活,往往采集果实,制作衣食,有相对稳定的收获,成为生存的主要来源。生存的需要使得女性地位极其重要。而另一方面,女性在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后代中占据着独特的优势。氏族最初只能是由同一个女祖先的若干代女系子孙组成的血缘集团。在与自然搏斗中需要多多益善的劳动力,生殖的优势为女性登上历史的主宰者开辟了关键通道。
之后,女性逐渐有了另一个身份——妻子角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技术的提高,一些笨重的劳动工具出现了。劳动的强度大大提高。于是男性的优势逐渐展现,身强体壮的男性成为社会生产的主力。而妇女在物质资料生产方面的优势也就丧失了,女性逐渐沦为“花瓶”和“容器”。(www.daowen.com)
当生产有了剩余,男子就要将自己的财产以继承的方式固定下来,就需要确定自己的后代,婚姻形式就适应了这种需要。丈夫对妻子的占有和奴役成了最初的阶级对立。不论是一夫一妻还是多妻,妻子的最初意义是为了人丁兴旺。
在私有制经济下,妇女成了私人占有物,逐渐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地位丧失而逐渐被定格为家庭主妇角色。随着经济的发展,男性的经济优势战胜了女性的生育优势,妇女地位的丧失和生育工具角色使得女性被完全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社会地位丧失。而男性在获得自然优势同时开始强调男性的优势,于是他们在各个方面都享有了特权,并借此创造贬低和束缚女性有利于自己的地位。从而性别角色被加上了压迫的性质,社会分工开始按照男性的旨意而定。主内主外,家务和公众开始有了划分。家庭主妇的角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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