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9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政策的实施在中国烟草行业建立起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模式。
国家烟草专卖局1984年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一套国家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和从国家局、省局、市局到县局的完整行政管理体系,确保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得以贯彻实施。近年来,国家局把卷烟营销网建设工作提到生命工程的高度,全面推进、精心打造,经过不断的完善和提升,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营销网络,遍布各地、城镇乡村,确立了先入为主的优势。同时各地的风俗习惯、吸食习惯、消费方式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而烟草行业因为几十年来的经验积累对这种巨大的消费差异了如指掌,与将来可能的竞争对手相比有优势。
在烟草专卖制度的保护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烟草行业迅速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自1987年以来,烟草行业实现的税利合计已连续17年高居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首。并且,自1982年以来,烟草行业依靠法律引入和行政规定,执行专卖制度普遍采取“市场集聚和价格领先”策略,一方面专注于本地市场和其他一些区域性细分市场;另一方面实施领先于竞争性产品和远高于成本的价格政策,实现并保持着极高的行业利润率,不但成功地把国际烟草巨头挡在国门之外,牢牢控制了国内95%以上的市场份额,而且整个烟草行业在20年的时间里迅速发展壮大。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的1982年,全国共生产卷烟1 885万箱;到2014年,全国共生产卷烟4 999.6万箱。从行业收益水平方面看,1982年全国烟草行业共实现工商税利97.6亿元;到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 517.6亿元;2015年,烟草行业预期工商税利总额11 256亿元,上缴国家财政总额接近10 000亿元,同比增加800亿元左右,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www.daowen.com)
受我国“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影响,在工商分离之前,由于烟草的高税收给当地财政带来的巨大收益,地方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卷烟厂的税收情况,并想方设法多销售本地品牌卷烟,排斥外地卷烟在本地的销售。这种体制给中国烟草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诸侯割据,未形成统一的大市场、大品牌、大企业,中国一直只是烟草大国而非烟草强国。为了打破地区封锁,建立公平、有序、开放的市场秩序,推动“大市场、大品牌、大企业”的形成,国家烟草专卖局从2003年开始实施烟草工商业分离的改革,由过去工商合一变为工商分离。原来省级烟草公司负责管理本省的烟草生产与销售,工商分离后,省级烟草公司只负责本省烟草销售,由中烟工业公司负责各省烟草生产。在此基础上,2004年根据“成熟一个,操作一个”的原则,在全国的17个省(市、区)先后成立了16家中烟工业公司,并鼓励烟草工业企业跨省、跨地区进行联合、兼并、重组。经过几年的“工商分离”改革,全国各烟草县级公司取消了法人资格,地州市级公司的经营主体地位得到确立,省级中烟工业公司变成经营实体,市场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截至目前,全国烟草行业有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6家工业公司、57家卷烟工业企业、1 000多家商业企业以及各类全国性专业公司。
由于高垄断的行业特性,烟草商业企业长期以来在浓厚的计划经济下行事,缺乏强烈的竞争与忧患意识,企业运行效率低下,绩效考核制度形同虚设。面对国外烟草企业的不断渗入,如何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强化员工的竞争意识,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绩效水平,已经成为我国烟草商业企业生存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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