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双创”发展,两地均在省级层面建立“双创”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四川省累计出台40多个文件,各市县也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重庆市在税费减免、科技成果转化、信贷融资等方面,出台了50余项政策举措。但调研发现,有些政策效应发挥还不够理想。主要原因:一是新兴产业领域存在一定盲区。初创企业许多集中在新兴领域,由于管理存在盲区,有的地方在落实政策上往往不好把握。比如,成都市某众创空间负责人反映,他们作为科技服务类企业,按照6%的比例缴纳增值税,但税务部门却将企业总收入的38%认定为不动产租赁收入,要求这部分收入按照10%的比例缴税,导致每个月都要到税务部门补缴税款,不仅降低了企业盈利,还带来不少麻烦。还有企业谈到,过去研发活动认定由科技部门备案,企业以此为依据提出加计扣除税收减免申请,现在研发活动由企业自主确定,反而增加了税务部门执行政策的难度。二是个别政策执行灵活性不够。比如,重庆市某众创空间负责人提到,他们以“先建后补”方式获得政府1000万元装修补贴,虽然这部分费用已经实际支出,但税务部门仍把补贴资金认定为企业收入,要求缴纳相应税费。四川省某省直部门干部反映,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时编制了三年建设方案,由于创新创业领域形势变化很快,原定内容有些需要适当调整,结果向上级部门多次反映,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三是有的政策门槛较高。比如,某市的一名科技部门干部谈到,按照现行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年一个周期,而有的扶持政策要求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但大部分技术含量很高的初创企业早期难以达到认定条件,往往被拒之门外,实际上这个阶段企业最需要支持。又比如,四川某研究院的工作人员谈到,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而研究院由天府新区管委会批复设立,不符合免税条件,进口科研设备时税负较重。
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需要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建议:一是提高政策的包容性。专业化服务主体是引领“双创”升级的关键,建议制定更加包容的扶持政策,助推其做强做大。比如,在税收上,允许将其全部收入按照服务性收入缴纳增值税;在用地上,比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对制造业领域“双创”服务主体用地,生活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可按工业用途管理。二是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建议根据创新创业领域特点,增加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比如,对创业型企业获得的奖补性收入给予免税;允许地方根据情况变化,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三是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双创”涉及群体广,要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简化申报手续,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创新创业主体平等获得扶持。比如,优化调整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覆盖更多科技型创业企业;加快研究对省级以下“双创”服务类主体有关进口科研设备免税问题。(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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