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看,高成长性企业受益于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带来的综合效应,实现了较快发展。但仍面临不少发展门槛和制度障碍,政策上也有不少堵点、痛点、难点。
一是市场准入仍然存在不少壁垒。企业反映,有关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上市、进口等审评审批流程长、时间久、门槛多、成本高,经常导致企业丧失宝贵的市场机遇。比如,部分行业的配置许可政策造成新品上市应用难。某医疗设备企业反映,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有明确配额,企业斥巨资研发的创新性高端医疗设备仅能获得少量配置许可证,面临无法进行广泛临床应用的困境。再如,实验材料进口前置审批影响了企业研发创新速度。某企业反映,医药研发所需实验材料的特点是量少但种类多,需求随机性大,需要分别报关,导致进口耗时较长,实验项目不能与国际同步开展。
二是对“四新”的包容审慎监管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高成长性企业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密切相关,但是现有监管方式往往因循旧例、对号入座,难以包容“四新”发展。例如,对汽车行业的监管主要是将研发、生产和销售捆绑,将品牌和制造环节捆绑,但一些新近进入汽车行业的“互联网造车”企业,选择了与现有汽车企业进行生产合作,这种新的生产组织模式的产品质量到底是由制造方还是品牌方主要负责,这个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对企业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大量的“互联网+”、跨界交叉融合类企业和平台类企业更是经常遭遇身份尴尬,现行工商登记、税务等目录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无法及时归类管理。对同一业态,各地可能分别登记为企业类、事业类、民办非营利性等,而归入不同门类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
三是科技创新缺乏资金、空间和平台支持。现有融资政策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不少企业反映,由于研发周期长、投资大,企业上市融资很难符合销售业绩等非创新类指标,再加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落实难,造成资金缺口较大,以致不少企业只能通过抵押个人房产、车辆去贷款。技术落地面临空间限制。新技术成功研发后,受环保政策影响以及环境承载力有限、人力成本高等限制,在进一步扩大发展上面临空间不足的瓶颈问题。例如,有的地方就出现了不少高成长性企业在项目产业化实现后就搬离当地的情况,造成“墙里开花墙外香”的局面。缺乏功能性平台支持。不少企业反映,无法完全依靠自身发展的盈利积累来完成技术的升级换代,在衔接产业链与创新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仍然存在盲点,亟须相关的公共创新与孵化平台以及融资服务机制等提供支撑。(www.daowen.com)
四是行业标准建设滞后。高成长性企业发展之快,远远超出现行法规和标准制度的约束范围,不少领域甚至根本就无法可依。比如,我国有些企业具有全球领先的某项医疗技术,但我国对其临床研究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应用研究和产品认定规则,使这一技术迟迟无法产业化。而全球已经批准20多个相关治疗产品上市,欧美日韩等国都出台了政策,我国原本在这一领域领先的技术研究面临着被超越的威胁。既有的行业规范也有待统一。某企业反映,不同医院的临床试验过程在合同、伦理审核等方面要求不同,国家对此没有统一规范,造成企业花费很多时间去准备材料和跟进流程。部分行业标准与国际相关标准不统一。某企业反映,医药领域的部分标准与国际通行行业标准尚未做到协调和统一,不利于新产品在国际上快速上市,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申请专利的负担。有企业反映,有的部门要求没有标准产品就不能投入市场,而标准不经过市场经营也制定不出来,实际上成了鸡生蛋、蛋生鸡,新事物还未成长就被扼杀在摇篮中。
五是公平竞争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企业反映强烈的,是招投标中对国产自主创新产品的隐形歧视。许多国产品牌性能优于国际品牌,价格更便宜,但现行招投标按体量、案例、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衡量,而不是重点考量技术水平、匹配程度等,国产品牌往往被排除在外,使初创企业很难打响占领市场的头一炮。某企业反映,部分单位在招标过程中设置了不利于采购国产产品的招投标参数,国产产品被强制分组招标,且价格被要求低于同类进口品牌至少30%,加之消费者普遍存在价高质优的心理,使得国产产品推广难度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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