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确认车辆是否在北京电动车产品目录内
若不在目录内,则为不合格电动车,需申请临时标识;
若在目录内,则为合格电动车,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挂牌
步骤二:办理车牌
(一)不合格电动车
申请临时标识。
1.发放范围: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电动车产品目录内。
2.申领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
3.过渡期: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4.申请入口:北京交警App-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个人申报界面。
5.网上办理操作步骤:具体流程解读可在北京交警App临时标识平台,查看“登记操作指南”。
(二)合格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在北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北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通过微信可快速查询你的车辆是否在目录中,只需输入商标名称或车辆型号即可一键查询)
1.办理流程
(1)电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www.daowen.com)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
(3)车辆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
2.办理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资料:
(1)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原件。
3.办理费用
免费。
4.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5.办理地点: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任选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申请注册登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