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类的项目为必须在小企业财务报表中出现的项目,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内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的票面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支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预付账款”项目列示。
(4)预收账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它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当在“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属于超过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息费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www.daowen.com)
(8)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之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它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0)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尚未偿还的各项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2)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它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3)递延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本项目应根据“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4)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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