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应收和预付款项也是流动资产,其流动性强,但是却不是越多越好。因为应收和预付款项的存在是有时间性的,即对于时间越长的这类流动资产,其收回或是收到的风险就会越大。所以,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引入坏账的概念。
坏账是指那些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和预付款项,当这些坏账无法收回时,企业应当及时将其从账面上消除,以使账面数据更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对于可以列入坏账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明确的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www.daowen.com)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小企业在进行坏账核算时,并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应当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实例】 坏账的处理
B企业于2013年应付A小企业货款5000元,2014年B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倒闭,该笔货款已无能力支付,经报批,A小企业财务部门将该笔货款以坏账损失处理。
【解析】B企业倒闭后,已无力支付货款,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坏账的确认标准,在经过企业内部的相关审批后,可以作为坏账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5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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