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销售商品收入——商业折扣2014年1月5日,A小企业向D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其正常销售价格为200000元,为了促进销售,双方协定本批商品按比正常价格低10%的价格出售,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商业折扣下,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发生了变化,从而对增值税税额也发生了相应改变。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014年1月5日,A小企业向D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其正常销售价格为200000元,为了促进销售,双方协定本批商品按比正常价格低10%的价格出售,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000元。
提示 销售时对客户进行适当折让已成为常见的销售手段和策略。商业折扣下,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发生了变化,从而对增值税税额也发生了相应改变。
关于商业折扣,《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第六十条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本例的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如下:
①计算商业折扣下的各条数据:
折扣后商品总价=200000×(1-10%)=180000(元)
折扣后增值税额=180000×17%=30600(元)
价税总额=180000+30600=210600(元)(www.daowen.com)
②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D公司 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③结转本次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2 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④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600
贷:应收账款——D公司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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