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性职工薪酬。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经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计提标准,计量企业承担的职工薪酬义务和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①“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金额。
②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按工资总额的1.5%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的方面的支出。
根据规定,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可增加到2.5%,但按照有关税法要求,超过1.5%多提部分应作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货币职工薪酬。小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小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www.daowen.com)
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②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③向职工提供小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小企业有时以低于小企业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以低于小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小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当将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分情况处理:
情况一,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小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收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情况二,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小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因此,应当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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