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陈建同)2.第七批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安排玉门、金塔、高台、民乐、山丹、金川、永昌、民勤、古浪、华亭、镇原、徽县、西和、宕昌14个县(市、区)实施,截至2016年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我省共有19个灌区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其中4个灌区列入黑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3个灌区列入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其余12个灌区陆续列项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998—201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共下达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21.5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73亿元,地方配套5.86亿元。项目共改建干支渠道2303公里,维修、改建渠系建筑物10219座。项目实施后,新增灌溉面积103.65平方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551.79平方公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96亿千克,新增节水能力2.78亿立方米。

201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共下达我省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永昌县西河、凉州区杂木、甘州区大满、甘州区西浚、临泽县梨园河、山丹县马营河等7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4129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3032万元,地方配套8258万元。项目计划修建渠道392.47公里、建筑物2903座。(谢兵兵)

2.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998—2016年,国家农发办、水利部共下达甘州区盈科、肃州区丰乐河、肃州区讨北、凉州区黄羊河、山丹县寺沟河、临洮县洮惠区、临洮县溥济渠、肃州区马营河、瓜州县榆林河、靖远县刘川、玉门市白石、古浪县古浪河、陇西县渭河、天祝县金强河、崆峒区泾河、甘州区安阳泾川县泾庆、高台县红崖子、皋兰县西岔、临夏县北原、甘州区上三、渭源县石门、民乐县童子坝、玉门市花海、白银区工农渠、古浪县大靖河、静宁县东峡、皋兰县西岔二期、靖远县靖乐渠、平川区旱平川、庄浪县水洛河、高台县罗城等32处中型灌区投资计划5.3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08亿元,地方配套2.27亿元。

2016年下达靖远县靖乐渠、平川区旱平川、庄浪县水洛河、高台县罗城4处灌区投资计划5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600万元。计划改造干支渠道防渗衬砌69.75公里,新建、维修、改造渠系建筑物132座。(谢兵兵)

【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甘肃省共有17处泵站列入全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规划总投资35.1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8.1亿元,地方配套7.03亿元。2009—201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先后下达甘肃省兰州市三电、西电、皋兰山、大砂沟、西津、工农坪、庆阳市巴家咀,白银市刘川、中泉、中堡、工农渠、旱平川、兴电、靖会,平凉市白庙,省景电等16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投资19.1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32亿元,地方配套3.83亿元。项目共改造泵站主副厂房3.24万平方米,泵站进水池、出水池167座;更换水泵610台(套),电机625台,阀门1628台,高低压电气柜1607面;更换部分压力管道。项目实施后,恢复灌溉面积64平方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72平方公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759万千克,年节电量7149万千瓦时,年增效益14994万元。

201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共下达甘肃省兰州市三电、工农坪、西津、大砂沟,白银市兴电、靖会、刘川、中泉、中堡,平凉市白庙,省景电等11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2016年度投资计划187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000万元,地方配套3750万元。项目共计划更换机组75台(套),高低压电气柜100面,更换部分压力管道7000米。(谢兵兵)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第六批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安排玉门、金塔、肃州、甘州、高台、民乐、山丹、金川、永昌、凉州、民勤、古浪、天祝、文县、武都、徽县、两当17个县(市、区)及山丹农场、山丹马场实施,截至2016年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38309.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0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05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482.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及其他5327.47万元。修建小水窖(池)9座,新建引水堰(闸)7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1.87平方公里。(陈建同)

2.第七批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第七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项目安排玉门、金塔、高台、民乐、山丹、金川、永昌、民勤、古浪、华亭、镇原、徽县、西和、宕昌14个县(市、区)实施,截至2016年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02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6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58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042万元,群众投劳及其他折资1827万元。新建引水堰(闸)1处,新建小型泵站2座、机电井2眼,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平方公里。(陈建同)

3.2016年度新增项目:2016年度新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安排肃州、玉门、金塔、瓜州、甘州、高台、山丹、山丹马场、肃南、永昌、凉州、民勤、古浪、天祝、永登、西固、皋兰、兰州新区、靖远、景泰、平川、白银、会宁、麦积、武山、秦州、甘谷、秦安、临洮、陇西、华亭、崇信、崆峒、静宁、庄浪、泾川、灵台、庆城、宁县、正宁、华池、环县、镇原、文县、两当、康县、西和、宕昌、广河、和政、东乡、临夏、永靖、康乐舟曲、省农垦青山农场等56个县(市、区、农场、马场)实施,截至2016年底,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建设完工。完成投资1108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47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32250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4938万元,群众集资和投劳及其他折资9004万元。整治、新建塘坝8处,新建引水堰闸6处,新建小型泵站59座,更新改造机电井16眼,新建渠道建筑物1789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67.46平方公里。(陈建同)(www.daowen.com)

4.2016年度第二批项目: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安排肃北、高台、山丹、民勤、古浪、天祝、靖远、景泰、通渭、麦积、清水、武山、正宁、庄浪、礼县、广河、迭部17个县(区)实施。截至2016年底,完成投资138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00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285.7万元,群众集资和投劳及其他折资413.3万元。改造小型泵站5座,机电井4眼,改造渠道41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62平方公里。(陈建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2016年1月1日起,《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步入了法律化管理轨道。《条例》从规划与建设、水源与水质、管理与运行、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五方面,对我省农村饮用水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确定了农村饮用水工程规划编制与批准程序,对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作了规定,明晰了产权归属、管护责任、水价形成与计收、供用水双方权利义务等,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做了规定。各级水务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深化运行管理体制改革。

2016年1月,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环保部、住建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6〕112号),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后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备案。“十三五”规划估算总投资50.86亿元,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708处,建分散式供水工程4.47万处,巩固提升736.3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涉及贫困户40.44万户、169.33万人。

2016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下达投资13.0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6亿元;扶贫资金2亿元;水利资金2亿元;贷款5.44亿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45处,分散工程2.54万处,稳定解决了12个市(州)、54个县(区)的11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6万户118万人的饮水安全不稳定问题,提前1年完成了《全省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2016年和2017年两年建设任务。为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省水利厅党组把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水利扶贫的重要内容,在年初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建立了项目建设进展旬报告、月督查和季公示制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指导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并将每月进展情况报告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精准到户工作要求,建成全省486万农村用水户、1995万人和近9400多处集中供水工程、36万处分散供水工程的信息库,成为全国第一个“横向到工程、纵向到农户”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饮水安全信息共享;建设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农村饮水安全清单式管理子系统”,对全省农村用水户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实施精准脱贫提供重要依据。开发了与客户端同步的移动端APP“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016年12月,指导各市、县对所有供水工程覆盖区信息、供水人口、饮水现状、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村级公示栏进行了全面公示,让群众零距离了解饮水工程建设和效益发挥情况,社会公示既为群众反映、咨询和解决饮水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方便,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依据《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省水利厅以《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为指导,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贫困退出饮水安全验收实施意见》,旨在立足精准脱贫,着眼长效机制,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建成运行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等3项长效机制建设作为贫困退出验收的硬条件和否决项。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切实推进制度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长效运行。(陈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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