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试点改革】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权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6年底,试点区发展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104个,涉及4.15万农户、16.37万人,实现试点区农民用水户全覆盖,健全了农业水资源使用权承载主体。在灌区关键控制性引(分)水口新建水情实时监测断面和水情自动采集测报站点,不断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测系统,确保确权水量可计量、可核算。2016年1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8号),分别从水价改革、地下水管理、取水权核定方面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同年2月,酒泉市水务局印发《疏勒河流域水权试点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实施方案》(酒水改〔2016〕2号),进一步明确试点区可确权水量、确权范围和确权主体。试点区玉门市、瓜州县将水权指标逐级分解到乡镇、灌区、协会和水源,登记造册和建立确权数据库,并向农民用水户协会(村或组)发放了水资源使用权证,年底前试点区发证达到75%,疏勒河流域水权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王明)
【水资源管理】1.取水许可管理。2016年,核发积石山引水工程、喜儿沟水电站等取水许可证3套,其中河道外取水1套,许可水量846.02万立方米,河道内取水2套,累计装机12.3万千瓦。延续靖远县刘川电灌工程、榆中县三角城电灌工程取水许可6套,其中河道外取水3套,许可水量33819万立方米;河道内取水3套,装机72.2万千瓦。审批长乐电厂等取水许可申请书2套,审批水量897万立方米。开展厅管取水单位2016年度取水情况总结,下达了2017年用水计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2.水资源有偿制度实施与监督。加强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与监督工作,2016年度征收省级水资源费15803.5万元。
3.流域水量调度。严格落实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细化分水指标,加强用水管理,落实调度责任,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保证了黄河流域基本用水需求,确保了黄河干流连续17年不断流,连续11年未预警,完成了黄河水量调度任务。石羊河流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调度,调度时段内民勤蔡旗断面累计过水量3.3740亿立方米。其中:西营水库向民勤蔡旗断面调水1.4146亿立方米;景电二期“民调”工程向民勤蔡旗断面调水0.9988亿立方米;河道自然来水0.9606亿立方米。黑河流域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成功组织实施了4次共计124天“全线闭口,集中下泄”调度措施,正义峡累计下泄水量15.62亿立方米,3次送水到东居延海,入湖水量0.89亿立方米,实现了东居延海连续12年不干涸,圆满完成了水利部确定的年度调度目标任务。
4.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编印《2015年甘肃省水资源简报》《2015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2015年甘肃省水资源管理年报》《全省水情信息》。编制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甘肃省技术方案》,通过水利部项目办复核。完成项目监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招标,工作启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建设。(展洋 郑德兵 王明 周颖)
【水资源开发利用】1.供水量。2016年全省总供水量118.3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90.51亿立方米,占76.5%;地下水工程供水24.79亿立方米,占20.9%;其他水源供水3.05亿立方米,占2.6%。
内陆河流域总供水量75.8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54.29亿立方米,占71.6%;地下水工程供水20.31亿立方米,占26.7%;其他水源供水1.20亿立方米,占1.7%。
黄河流域总供水量40.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34.28亿立方米,占85.5%;地下水工程供水4.08亿立方米,占10.2%;其他水源供水1.74亿立方米,占4.3%。
长江流域总供水量2.4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1.95亿立方米,占79.6%;地下水工程供水0.39亿立方米,占15.9%;其他水源供水0.11亿立方米,占4.5%。(www.daowen.com)
2.用水量。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118.3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94.74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量80.0%;工业用水11.15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量9.4%;城镇公共用水3.03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量2.6%;居民生活用水5.32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量4.5%;生态环境用水4.12亿立方米,占全省用水量3.5%。
内陆河流域总用水量75.8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66.76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88.1%;工业用水4.32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5.7%;城镇公共用水0.73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1.0%;居民生活用水1.14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1.4%;生态环境用水2.85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3.8%。
黄河流域总用水量40.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26.61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66.3%;工业用水6.48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16.2%;城镇公共用水2.14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5.3%;居民生活用水3.61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9.0%;生态环境用水1.26亿立方米,占用水量3.2%。
长江流域总用水量2.4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1.37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55.9%;工业用水0.35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14.1%;城镇公共用水0.16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6.6%;居民生活用水0.57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23.2%;生态环境用水0.01亿立方米,占流域用水量0.2%。(郑德兵 赵清)
【水资源保护】1.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保护,报请省政府公布了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印发了《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快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
2.水功能区管理。完成全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编制《甘肃省水功能区监测工作方案(2016—2020年)》,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2016年共监测黄河流域(片)重要水功能区66个,监测覆盖率91.7%;监测长江流域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16个,监测覆盖率100%。我省11处水源地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周颖)
3.入河排污口管理及入河主要污染物。编制《甘肃省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方案(2016—2020年)》,开展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及水质监测,建立入河排污口数据库。2016年调查入河排污口207个,废污水入河量5.12亿吨,共计化学需氧量6.28万吨、氨氮0.62万吨。(周颖)
【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张掖、陇南和敦煌3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展有序。全面启动嘉峪关市、民勤县、陇西县、麦积区、景泰县、舟曲县、玛曲县等7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完成庆阳新城南区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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