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大潮下,农村人口流动性显著增强,乡土社会的血缘性和地缘性逐渐减弱,一些地方乡村文化特色逐步丧失。一是承载着乡愁记忆的乡土文化地标,如诸多自然村落、文物古迹、传统建筑、民俗、方言等民间文化载体,被损毁、破坏、弱化甚至消失。缺乏保护主体和保护动力是乡土文化地标面临消亡危机的重要原因。除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地标能够得到相对有效的保护外,不管是私人所有,还是乡村集体所有,因为保护责任不明确,再加上基层财力有限,对很多文化地标的保护也就成为“非紧急的事项”。二是传统重义轻利的乡村道德观念侵蚀淡化。“由于一直强调现代化、城镇化在经济发展领域的主导作用,人们产生一种似是而非的模糊观念:唯有城市代表着先进、文明或历史前进的方向。而乡村则代表着落后、封闭、愚昧,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不足以支撑我国现代化发展,应该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逐步改造乃至淘汰。”农村各种民俗节庆不兴,各种农耕方式及技艺被抛弃,传统民间文化面临断代的危险。乡村人际关系日益功利化,人情社会商品化,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乡村精神逐渐解体,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失范。一些农民社会责任、公德意识淡化,与家人感情日益淡漠,家庭观念不断淡化,导致不养父母、不管子女、不守婚则、不睦邻里等有悖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的现象增多,家庭的稳定性不断被削弱。不少地方老年人因此成为农村的特殊贫困群体,自杀率上升。攀比严重,一些地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成本剧增,不少家庭因天价彩礼致贫。乡村乡风、家风、民风亟待重建。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以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乡村的全面进步。上述情况说明乡村文化亟待振兴,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抓手,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重塑乡村振兴主体——农民的精神,提升文化素养,不仅在于农民个体文化教育水平的提升,也需要培育公民精神,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改变乡村社会涣散、一盘散沙的局面,重建乡村伦理,恢复邻里守望相助等社会关系,凝聚起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为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和谐有序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