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乡村规划演进历程

乡村规划演进历程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3年,建设部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年,我国第一个关于村镇规划的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发布,成为后来乡村规划编制的重要标准与指南。该法将城乡一体化写入法律,强化了对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监督与检查。同年,住建部发布《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区都要编制或修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乡村规划演进历程

乡村规划是对乡村未来一定时期内发展作出的综合部署与统筹安排,是乡村开发、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依据。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乡村规划起步于改革开放后,经历了初步成型、探索实践、建设完善等发展阶段。

(一)初步成型阶段(1978—1988年):从房屋建设扩大到村镇建设范畴

198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同年提出“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农村建房总方针。同年的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将农村房屋建设扩大到村镇建设范畴。自此,村镇规划列入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982年,国家建委与农委联合颁布《村镇规划原则》,对村镇规划的任务、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这一阶段,村镇规划从无到有,我国乡村建设逐步走上了有规划可循的发展轨道

(二)探索实践阶段(1989—2013年):城市规划模式下的村镇规划体系的探索(www.daowen.com)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该法以城市为范围,没有对村镇规划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定义,造成城乡规划割裂,村镇规划编制无法可依、规划编制不规范等问题。但村镇规划编制的探索并未停止,1988—1990年,村镇建设司分三批在全国进行试点,探索村镇规划的编制。1993年,建设部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年,我国第一个关于村镇规划的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发布,成为后来乡村规划编制的重要标准与指南。2000年,在试点实践与多方论证基础上,建设部颁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规定编制村镇规划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从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几方面规范了村镇规划的编制。2007年,建设部颁布的《村镇规划标准》提出了镇规划的标准与指南,但对中心镇周边的乡村区域重视不够。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发布,代替了使用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该法将城乡一体化写入法律,强化了对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监督与检查。之后,“村镇体系规划”逐渐替代“村庄集镇规划”,初步形成了镇、乡、村的乡村规划体系。这一阶段,村镇规划深入实践、渐成体系。虽然还深受城市规划模式的影响,但从乡村角度出发,适合乡村发展需求的规划理念已经开始成为共识。

(三)建设完善阶段(2014年至今):构建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县域村镇体系

2014年,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村庄规划、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符合村镇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村庄规划、镇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以及‘多规合一’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要求“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同年,住建部发布《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区都要编制或修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年7月,住建部总经济师赵晖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上表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正在制定。这一阶段,村镇规划开始从城乡统筹角度探索规划的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一般包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城乡统筹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庄整治指引三大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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