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拥有税收等财政来源,各级政府掌握着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相应地,政府支出也形成了庞大的商品和服务需求市场。政府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存在着较大区别。
(一)政府市场的特点
政府市场在一些方面与生产者市场有相似之处,如购买者数量较少,每次购买量大,同时是理性购买、直接购买等。但是政府市场作为一种特殊的需求者,在许多方面又有着自身的特殊性。
(1)政府与社会团体的采购主要是为了行使一定的国家或社会职能,不是谋求赢利,因而其采购什么及采购多少要更多地考虑到全社会利益。
(2)政府需求同个人需求一样,基本上是一种最终需求,其支出对全社会来讲主要是一种耗费,不是再为市场提供一些中间商品,这使政府可以通过政府支出的变化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
(3)政府采购往往带有指令性计划性质,尤其体现在对一些关系国家安全的商品与劳务的采购上,如国防用品、基础类产品等。对于公务用品,政府更多地是采用招标或合同的方式来完成采购任务。
(4)政府市场的需求相对缺乏弹性。各级政府的需求由于要受到预算的约束,在预算期内具有较强的刚性,因而在总量上需求弹性相对较小,即随着政府欲购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政府部门的货币支出不会有大的变动。(www.daowen.com)
(二)政府市场的购买方式
政府采购通常采用协议签约订购和公开招标选购两种方式进行。
1.协议签约订购
协议签约订购是由政府机构直接与一个或几个供应商接触,在比较、谈判的基础上,最终与其中一个符合条件者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协议签约订购主要用于技术较复杂、风险较大、竞争较小的采购项目。一旦情况有变,可对合同履行情况展开复审,重新谈判。
2.公开招标选购
公开招标选购是先由政府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广告或发出信函,详细说明其采购要求,然后邀请那些有资格的供应者参加投标,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好标书,标书中标明可供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价格和服务项目,密封递交给政府的采购机构(招标人),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开标,选择报价最低并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成交。政府机构采用这种采购方式无须与卖方反复磋商,处于较主动的地位,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往往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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