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力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力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似乎不符合领导所说的中等收入的原意。“中等收入”的标准是在劳动者平均月收入1千美元到1.2万美元之间。即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稳定的梁檩柱,精神文明的发射台,需求不足的补充者。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力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

主:最近党和国家领导提出要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决策,大家可以就此决策展开讨论。重点是什么是中等收入群体?为什么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及这一群体扩大的后果如何?

S:据权威专业人士称,中等收入群体有很多定义,国际通行的标准是“收入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或收入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劳动者”。

D:从讨论题目和定义来看,显然就是扩大中等收入劳动者在所有劳动者中的比重,因此又形象的指出其目标就是形成“橄榄型”的分配结构,即在收入群体中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都只占一小部分,而大部分劳动者则属于中等收入群体,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定义还有些疑问。按此定义,任何国家或者一个国家的任何时期不管其整体收入多少,都有一个中等收入水平,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量标准。这似乎不符合领导所说的中等收入的原意。现在在国际上,“中等收入”一词是有特定的数量标准的特定用语。

S:中等收入的数量和标准时什么?

D: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通病就是人们经常担心出现“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虽然无明确具体的数字,但是从“中等收入陷阱”中得数据可以得知其一二。“中等收入”的标准是在劳动者平均月收入1千美元到1.2万美元之间。

S:不管此数字有几分参考价值,那只是“将进入陷阱”时的数字,2015年我国人均年GDP是7575美元,因此,从平均数上看,我们现在离此数字还较远;再者,我们现在谈的是“分配结构改变”的问题,这个问题与“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是有区别的,现在我们可以不谈。

D:我承认这二者是有一定区别,但是我国中等收入者现在的实际收入水平已经接近“中等收入陷阱”中的中等收入水平。因此,我认为这两个问题可以联系在一起讨论的。

S:请问我国现在有多少人属于中等收入水平呢?

D:报道说,全国共有7000万人口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只占全国人口的5%左右,这是根据出国留学和出国旅游等数据推算出来的。

S:看,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此数据是否可靠,D先生方才引用的数据,只能理解为国际上专用的“中等收入”数据,就是说这7000万人口已经进入到月收入1000到12500美元的水平,如果是这个水平,那么中等收入人数就按百分之五计算也实在太少了;而按2015年人均GDP年均7575美元来算,人均月收入仅有600余美元,按此数据估算那么可能5%也达不到,也就是说,5%的估值也多了。

D:关于“中等收入水平”我还见到一个数据说,美国人只要全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达到15万美元的家庭就统计为“中产阶级”家庭。

S:这个数字低了些吧?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也就100多万元,现在,北京市民只要有4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就超过100万元,那么整个城市居民以1500万计,都应算作中产阶级了。另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7349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60599万人,占总人口的44.2%;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6750万人,占总人口的55.88%。这些城镇人口,就算有50%达到15万美元,那么中产阶级人口也应达到4亿以上了。已有的数据差异很大,很难得出准确数值。

D:退一步说,我们理解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的“中等收入”,就按S先生所说的4亿多,说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就是扩大这个收入水平的群体,而不是扩大收入平均数及其左右的群体吧。

G:S、D两位先生的理解并无多大矛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倒想说的是,即使真有4亿人口达到国际上说的“中等收入水平”,那么,要想达到“橄榄形”分配结构,还是任重而道远。“橄榄形”的两头有多尖?就是高低收入每头各有一个亿吧,中等收入群体也至少有12个亿,要完成这个使命,也还是相当艰巨的。

主:这个问题到此为止,下面谈谈这个决策的意义吧。

D:我用三句话24个字来说明之。即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稳定的梁檩柱,精神文明的发射台,需求不足的补充者。

主:解释一下吧。

D:整个社会收入群体可以分为三层: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高、低两层都有其明显的弊端病。“饱暖生淫欲、贫寒起盗心”。贫寒即使不盗而走正路那也是毛泽东说的“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古今农民起义革命大都因此而起。所以贫穷是社会不稳之源;富人富了之后,或者是其本人,或者是其后代中,有一部分人会走向吃、喝、嫖、赌、抽(吸毒)的道路,或者声色狗马、玩物尚志,很难有“五世其昌”者。故也是社会动乱之苗,伤风败俗之草。与之相比,中层收入群体中,这种社会现象要少得多。

S:何以见得?

D:管仲说过:“仓廪实而知荣辱”,就是说中等收入群体讲文明知礼仪是社会稳定的梁檩柱,如果说党的一系列扶贫政策、消除贫困是社会的稳定基础,而梁檩柱则是在这个基础上构建起来的高楼大厦,当然这不过是个比喻。

S:又如何理解是“需求不足的补充者”呢?

D:市场经济最具有需求能力者就是中等收入群体,而不是低收入者(穷人)或高收入者(富人)。对此,我也归纳为三句话:“穷人有需要而无需求”,就是说他需要的东西很多,但是没钱买不起。“富人有需求无需要”,就是说富人对一般的消费品早已经满足了,有钱也不往这方面消费了,而是把钱用于投机、炒股、投资方面去了。只有中层收入者,既有需要、又有需求,根据需求能力大小,实现其需要。

主:按照你这种理解,似乎可以解释现在经济中出现的结构过剩的现象了吧?

D:是的。我们在投资中探讨了某些重工业产品如煤炭、钢、水泥等产品过剩的问题。我认为这些重工业产品的过剩原因不能说完全是由于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所产生的问题,而是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过于相信“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理论指导所造成的。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二产业除重工业外,其他行业产品过剩情况,那就是市场经济造成的了。比如,就我们生活需要的一些用品来说,衣、食、住、用、行各项,除“食”是由于生产季节性、周期性而出现“蒜你狠”“姜你军”“猪周期”等情况以外,其他几项都出现过剩现象,而且是“绝对过剩”。即不是由于需求不足而是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的过剩。可能有人问,什么叫满足需要呢?我认为这是个过程,用经济学家的专用术语说就是某种需要的产品的“边际效用”等于零时就叫需要的满足。

Z1:什么是边际效用?

D:用通俗的话打比方说:你吃馒头吃第一个时效用最大,增加一个到第二个时效用就不如第一个大,到第三个时效用更小了,当你饱了时,白送你也吃不下去了,就是满足了。这种随着馒头一个一个的增加而效用越来越少,就叫边际效用递减,边际效用等于零时就叫满足。其他物品也是一样,比如同样的毛衣你有需求又有能力,你可以买几件,但是你再有钱也不可能更多的去买,因为对你没有效用了。

S:同样的毛衣,任何时候使用价值都是一样的,怎么说效用递减?纯粹是唯心主义

D:对于西方的任何一种学说,既不能盲目的崇拜,也不能盲目的批判。你想想,只有用“效用递减”才能说明“满足”的过程,用使用价值不变能说明这个问题吗?

Z:说到底不就是说东西太多了,对消费者没用了吗?谈过程有什么用?

D:因为有这个“过程”在未达到满足之前供给方总是认为产品有销路而不断生产,到真的看到这种产品已无需要时产品就过剩了。

S:您认为现在的这些产品是绝对过剩还是相对过剩?

D:我认为这要从宏观角度还是从微观角度看。从微观也就是某一角度看如楼房、家电、服装产品结构都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其需求能力小于供给能力,出现了结构性的绝对过剩;但是,如果从宏观角度,即把全国人民都看做不仅是需要者,而且都是需求者,都有相当于中等收入水平的支付能力,倒又是相对过剩。比如,楼房的供给,现在空置房很多,但如果假设农民和城市的低收入者都能买得起房,则房源的数量就不是多而是少了。因而又是相对过剩了。

S:您这是什么理论?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吗?

D:不能这样说。我一是说现在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人数还太少;二是说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房子这么难卖,有许多房地产商还是以天价购置土地,他们就是认为房子卖不出去是暂时的,未来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增加,现在不能实现的需要就会转化成可以实现的需求。“需要是潜在的需求”,或者用经济界专用术语说这是房地产商的“长期预期”。

S:我似乎明白了,你是说只要不断的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人数,这看似绝对过剩的现象就会变成相对过剩是吗?要是这样,岂不是说就不要去产能、去库存了?

D:俗话说,远水解不了近渴,明知某产品未来需要潜力很大,但那是未来,谁能有那么多闲置资金用于保产能、保库存?所以,燃眉之急,当去还得去。而能够尽快缩短这个未来的长期预期,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是经济稳中求好的最好决策。

主;讨论不要离题太远,D先生,你认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放在哪呢?(www.daowen.com)

D:我认为应该放在农民群体,或者说应着重解决“三农”问题。我想,到2020年城市人口中会有绝大部分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现在也不妨假设全部达到,即使这样这部分人也不过是7亿多人,相对全国14亿人口来说,能说收入是橄榄形结构吗?所以重点还是要从农民群体中找出路。

D:不仅如此,我认为无论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第三产业,还是城镇化问题都要从解决“三农”问题入手,这是重中之重,急中之急。

S:三农问题的方向是什么?

D:农业要转化成城镇人口,乡镇要转化成星罗棋布的中小城市,农业要从粗狂型转向集约型的现代化大生产。这个目标实现了,“中等收入群体”必然会大大增加。

S:你认为“三农”中以哪项为重?

D:粗放型农业转向集约型的现代化大生产,这才是关键

大家都知道,按照传统的农村人口转向城市,大体有这么几条途径。一是农民子弟考上中专以上学校;二是参军;三是改革开放后,允许农民工进城中的一部分人;四是农村中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如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的基层干部如村、镇支书等人;这部分人富裕程度有的已经超过了中等收入水平;五是自主创业

Z:不错,现在农民总体说收入还是很低,但村、乡干部这个群体不说是全部,也是大部分都富起来了,去年我还乡探亲时,就亲眼见过一个村支书开高档轿车去乡里开会,那气势真叫“牛”啊。

D:即使这四个部分加起来,也只是极少数人,而大多数农民还是进不了城,也成不了“中等收入群体”。因而我认为要想达到既定目标,只有农业真的实现“现代化”才有可能。

实现农业现代化,从20世纪50年代起的计划经济时代就已经提出,如果说工业现代化我们已经接近了世界先进水平,那么,农业则相差甚远。有好些地方农业生产有人说是“10075”式的,就是用扁担、箩筐、镰刀、牛进行生产。这样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怎么能与现代化工业相适应?怎么能与日益提高的对农产品的需求相适应?怎么能使大多数农民富起来?怎么能实现城镇化?和别国数字比,感叹、牢骚都没有用,只有找到农业问题的弊病之根到底在哪里,用政策推动,根治,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

S:你不要完全否定农业发展事实,20世纪50年代,城乡人口的比重是2:8,现在这个比例已经是变成大致是6:7了。

D:6:7就是表示一个农业人口只能提供一个多一点的城市人口的农产品,而且还需要大量进口某些农产品;在美国这个比例大约在2:98相差近50倍,而美国的农产品还大量的出口。由此数字你应不会再说我是完全否定农业发展了吧。

S:你认为这个“根本弊病”在哪里?

D:简言之,就是土地产权的“虚化”。

让我们回忆一下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农民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个土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大的农民分到了土地,生产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从1949年到1955年仅几年的时间,从过去的吃不上饭,到全国粮食基本自给自足。我记得那时候,猪肉3角钱一斤,玉米7分钱一斤。可是以后接连搞合作化,由生产队一直升到人民公社,甚至一乡一社、一县一社,叫“一大二公”,越大越公,把农民分的土地又公有化了。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是农民“剥夺”了地主的土地,这个公有化就是“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就农民个人来说,留那点“自留地”也是“资本主义尾巴”。结果是农民用怠工、出工不出力来抗议,大家就都吃不上饭了。于是就出现了“两条路线的改制之争”。1978年寒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大队,一群庄稼汉们聚集在一起,立下一个新的契约,宣告了一种新的土地制度——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大地上诞生了。蓄之既久,其发必速,到1983年底,全国94%以上的生产队已发生了同样的转变。在1978~1984年这段时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到了7%,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业发展的最快时期。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效果递减。虽然政府通过科技投入、疏通商品渠道、财政反哺三农等办法,促使农业快速发展,但今天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一制度时,发现它本身仍是一个小农土地制度。通过这个制度要想达到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化农业是很难办到的。

S:为什么?

D:其一,这种“承包”大多是在农民一家一户小量承包,每家每户都有那么一小片土地,生产方法仍然是“10075”式的旧式方法,收入很少,为了补充收入,老弱病残在家守着这块土地,年轻人则外出打工以弥补家庭收入之不足,这样的家庭实在太多了,能富起来吗?能走向农业现代化的大生产吗?

其二,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对土地的产权是“虚”的。土地的所有实权到底是属于谁?名义上是国家的,实际上又是集体的。“承包”是向谁承包?是农民个人向集体承包,他们只在承包期限内,按照承包规定所给予的权利进行生产经营,一到期限,则土地交回,什么也没有了。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有什么区别?

S:当然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地租是相当高的,借款是高利贷,那时有个农民苦难的歌谣:农民头上两把刀,租子重、利钱高。而“承包”的租费是很低的,期限也很长,有的可以长达70年。

D:无论长达多少年,在农民心中这块地终不是他自己的;这是心病也是现实,这就影响了农民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如果还不理解,大家可以回忆一下《资本论》中马克思是怎么说的:农业资本家租用地主的土地,由于有租用期限在内,农业资本家是不会进行长期的投资的(如大型水利、农田改良等),因为租期已满,这些长期的大型投资就会归地主所有。今天的承包制就犯了这个毛病。所以这种土地承包制如不进一步改进,农业很难实现现代化的。

S:您对怎样改进有想法吗?

D:我想什么都不值得一提,我看中央已经看到这一问题了,最近在凤阳县小岗村又召集了会议,习主席也到会了,提出让大家想办法,如何改进完善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权。

S:什么是流转权?

D:不太肯定,猜想是允许土地转让、买卖吧?不过即使这样。土地转让买卖的收入仍然是“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得不到什么实际利益,得到的收益主要是农村那些基层干部。

S:别吞吞吐吐,你是否是主张把土地仍然分给农民,实行土地私有制?

D:我不确定,不过我认为党中央和政府可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S:如果真的实行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会发生什么问题?

D:肯定会发生土地兼并的现象,少数农民成为大农场主,农业资本家;多数农民会失去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会得到出卖土地的收入而走向城市,充实第二、三产业;而成为农场主或农业资本家的人,就会大展身手进行投资,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购买先进农业机具,雇佣农业工人等,从而走向集约型的现代化生产之路。

顺便说一下,最近国务院又出台“土十条”,内容是对土地污染进行有力监督检查。我想如果真的实行了土地私有制,有了自己土地的农民也好,土地兼并后的农场主也好,都会自动严控土地污染,这可能是防治土地污染的最佳办法。

S:你的这种设想,农场主会富裕起来,可是因兼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能接受吗?他们大量进入城市,城市能接受得了吗?

D:兼并的结果是农场主这一部分将进入中等收入,甚至富裕阶层,而城市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也肯定能吸纳失去土地的这部分人。你担心进入城市的人的生活问题,请问,现在走进城市的人,他们不是生活的很好吗?不要想农民都是“驽马恋栈豆”。

S:如果不实行这种土地私有兼并的办法,而是在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兴办大农场不可以吗?

D:你不是说又要搞人民公社式的办法吧!实践证明,那种行政式的、强制的、命令式的办法永远是行不通的,打个比方,那是“拔苗助长”,而采用兼并式的,则是用经济的办法,自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要知道,无论是从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看,还是从发展第三产业看,都将是多数农民脱离土地的过程。这个过程表面上看也许是“痛苦”的,而实际上,这可能是两个百年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可能是人人都能过上幸福生活要经历的道路。不要杞人忧天,更不要有“驽马恋栈豆”无能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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