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原则

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原则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在转入市场经济以后,在分配中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先简单认识几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中不会扣除劳动者生产的财富,劳动者的劳动果实有一部分被投资者占有了,表现为利润。市场经济中真正实行按劳分配的只有国家这一块了。由上述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为主,而人们的实际收入中都是多种分配收入并存的。

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原则

我国在转入市场经济以后,在分配中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先简单认识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时,在市场经济中还可能实现按劳分配吗?我认为可以。按劳分配只有社会制度属性,没有经济类型属性,无论如何转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按劳分配则理所必然。

第二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中交换与分配的关系是怎样的?我认为这种关系更明确了,分配确定数量,交换实现分配。由于市场经济中商品丰富,按劳分配就更容易实现其准确性,因此可以说是交换与分配齐驱,各司其职了。

第三个问题,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主体”两个字如何理解?我最初认为可以两种理解。一种是以个人为对象,就是个人收入中的主要部分是劳动取得,次要部分是其他收入;另一种理解是以群体为单位,即社会群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收入都是劳动所得,而一少部分人的收入则是以其他形式(炒股票、炒外汇,买卖房地产等)。细想之,我倾向于前一种认识了。因为后一种理解虽然也可能存在,但靠其他收入形式为主的人并不是很多。

最后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实行按劳分配?其难点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些难点?我们重点谈谈这个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从表面上看实行按劳分配的范围缩小了。计划经济体制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是全面实行按劳分配,而市场经济中,在投资者(市场经济专用语,不说资本家)投资的经济实体里工作的人似乎是很难实现按劳分配的,而能够实现按劳分配的只有在国家经济这一层面上。有这种认识的人群可能是多数,是主流。

在私有的经济群体中如何贯彻实行按劳分配呢?从所看到的措施中,如规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倡导以工会为代表的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等。无疑,这有一定效果。但仅靠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另寻他径才能解释按劳分配,这就要从按劳分配的原意说起。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工资形式表现的劳动所得是不是“不折不扣”的所得呢?换句话说,是不是劳动者生产的财富全部为劳动者所有呢?当然不是,而是经过国家扣除了一部分,根据《哥达纲领批判》,共有六项。在市场经济中不会扣除劳动者生产的财富,劳动者的劳动果实有一部分被投资者占有了,表现为利润。但是利润并非全部为投资者所有。国家对投资者的所得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劳动者被投资者所占有的那一部分财富,经过投资者之手又回到国家手中。所以说,总体来看,税后利润才是投资者所得。从这点来看就业于私人企业的劳动者也可以认为是马马虎虎的按劳分配。“马马虎虎”这几个字计划经济时代就有人用过,仔细想想劳动所得不是认认真真、足金足两、一点也不差的。企业所得税也可能少于“六项扣除”,总得给投资者留有一部分作为税后利润吧!一般来说,利润率要高于储蓄率,这是合理的,如果两者完全相等,谁还冒风险去投资呢?由于有风险,投资不仅会出现利润率高于储蓄率的情况,而且也会出现没有利润甚至亏本的现象。就是现在每天都会出现许多企业倒闭原因。

市场经济中真正实行按劳分配的只有国家这一块了。国家收入占GDP的比率各国不同,中国大约占20%左右,按此数计算,如果我国GDP总量是60万亿人民币,那么国家年收入就有12万亿左右,这是一个不少的数目。国家收入是如何分配的呢?国家收入中有一部分是用于购买执行国家职能所必须的装备、设备的。首先是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执行国家职能的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这一部分支出是完全理解为按劳分配的。(www.daowen.com)

再有一部分是不以按劳为分配原则,而是多种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如分配中以“老少边穷”作为重点就是典型实例。“老”是指革命老区,这些地区人民对革命做出巨大贡献,今天应给予一些回报。“少”是指少数民族,为什么要照顾少数民族?不妨想一想,我国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共和”二字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应该理解为是对不同的民族而言的,是指各民族在一个国家中应和睦相处,为了增加各民族在国家中的凝聚力,也应予以照顾。“边”是指边远地区,一般地说,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甚至人们都不愿到那些地方去工作,照顾一下对于发展这些地区的经济,促进人员向边区流动也是有好处的。至于“贫”就不用说了,“扶贫”是国家职能的重要方面。

还有一些是用于支农的。过去是农民向国家交税,现在不但不交税,还要得到国家补助,有人称之为“反哺”。

还有一部分是用于社会保障方面,最主要的就是医疗保障,有病医疗,自己出一部分钱,国家出一部分钱。医疗保障几乎是铺向全国了,据统计约有80%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障。很显然,医疗保障最得利益的是那些低收入的群体,甚至没有收入的群体。这种分配原则可以说是“按需分配”。全面医疗保障的实施不是任何国家都可以轻易做到的。美国是经济最发达的大国,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做到这一点。前总统奥巴马当政时要建立一个倾向于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被众参两院通过了,但是现总统特朗普到任后就说奥巴马的医疗政策不作数,应废除,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项政策的归宿如何。而我们国家现在就做到了。

还有一项值得人们深思的分配政策,那就是退休人员增加工资。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可以涨退休金增资原则是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头份、工龄、高龄补助和职称级别。前三部分都差不多,可以说是平均分配,甚至按需分配,只有后一项则是近于按劳分配。为什么说是“近于”?因为这个“劳”是指过去的“劳”,而非现在的“劳”,由此可见按劳分配也不一定是劳配同时,也可以延期支付的。

由上述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为主,而人们的实际收入中都是多种分配收入并存的。可见“其他收入”中的内涵远比原有人们理解的风险收入中的内涵要广泛得多。

对以上的各种分配原则,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可以鹦鹉学舌式的把它叫做“分配倾向”(这一名词西方市场经济学中是没有的,他们只有如消费倾向等概念)。从分配倾向中,我们可以充分看出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特点。如果人们不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含义是什么,看一看以上诸点可能就明白了。理论是抽象的,现实是具体的,理论是单调的,现实是五彩斑斓的。

最后我还要说几句话:我的文章顺序是:生产、消费、交换、分配,以及一般地叙述政治经济学与市场经济学的概念、联系及区别。先述前三项是考虑到对应于市场经济的供给、需求、交换。把“分配”最后叙述的原因,主要还是考虑一般市场经济是没有“分配”这一“领域”的,即使概念有也是偶尔用之。把分配作为一个环节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由于有这一个特点,它才区别一般的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很有特色的新市场经济。如果说我们以前不懂什么是特色,我则认为“分配”的存在,就是重要特色之一。由此,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应有分配这一环节。市场经济是三元(三个环节)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四元(四个环节)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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