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为本”主张人们的一切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资本来进行,生产活动的目标就是实现资本的增值,资本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起着支配和主导的地位。人(劳动者)则作为劳动力的载体,成为资本的一部分,他们仅仅是一种能够实现资本增值的工具,他们的情感、思想、个性都被忽略,资本支配着人,人被动地劳动,人处于异己的社会环境之中。资本的最大嗜好莫过于“生”小资本,那么资本就会向着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结果是企业和政府以赢利作为最终且是唯一的目标,以利润的多少作为衡量的标准,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不惜牺牲劳动者的利益。
在资方的眼里,他们认为是他们资本养活了劳动者,劳动者依靠企业支付的工资才能存活,他们缺乏对劳动力价值的正确认识,忽视劳动力所能带来的超额利润他们只注重眼前经济利益,将眼光停留在对物质化利润的追求层面。在政府眼里,企业就是税收的来源。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有着对资金的强烈需求。非公有制企业对中国快速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机会,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恰恰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要求,更满足了政府的政绩需求。由于产业的性质如污染较大,或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许多非公有制资企业会选在远离中心城区的地区建立,这些地区本身经济较为落后,对当地政府而言,这些企业的到来就如雪中送炭一般,既带来了资金,也为当地就业作出了贡献,政府自然对这样的“财神爷”大开方便之门,百般迁就和纵容。处于资本的偏好,有的政府以各种优惠政策和超国民待遇来吸引企业的投资。地方政府的这种价值导向,使他们对投资的引进态度积极,而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态度消极,重视资本的引进,却忽视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需知企业投资的动机是利润,而不是来贡献资金的,如果没有有效地监管,企业只会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任意侵占利益。非公有制企业在软监管的情况下,产生了过多的自由,这种自由的过度便妨碍了劳动者的自由。为了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有的政府部门甚至与非公有制企业为伍,共同压制劳动者的利益诉求,侵害劳动者的利益。不少县级政府官员把借资增资视为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手段,他们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看似增加了个人财富,实际上以税收的形式上缴国家,增加社会财富。“你投资我服务,你赚钱我收税,你发财我发展,你犯法我抓人”,这是政府和资方的双赢。在以资为本的指导思想下,导致的必然结果是投资总量也在增长,GDP总量也就不断在增长。但是作为代价,牺牲了国民的利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大量雇用中国劳工,却都只是从事着低附加值的工作,富士康是最好的例证,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行业制造商,它的劳动者每天十几小时的重复着装配电子零部件,成为劳动的机器,然而工资低廉。(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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